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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论文摘要:湖南省农村地区已进入老龄社会且农村人口老龄化已较过去明显加快。这种状况对湖南农村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深刻的影响。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了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因此,必须建立一个以社会保障为主体的健康老龄社会,以建设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主义和谐农村。

农村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农村人口老龄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

湖南省在20世纪末就已经进入老年型省份,到本世纪,人口老龄化程度将继续加快。在未来的40年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将是总人口年均增长速度的l5倍,80岁及其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将是总人口年均增长速度的32倍,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形势比城市更为严峻。农村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课题。

一、湖南省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特征

(一)湖南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60岁以上人口占该国或该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以上,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该地区人口总数的7%或以上,则该国或该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湖南省人口年龄结构从1998年进入老龄化以来,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据2005年l%人口抽样调查,2005年全省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586.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27%,比2000年提高1.98个百分点。其中男性占48.5%,女性占51.5%,性别比为94.2:100,为老龄化省份。

(二)湖南省人口老龄化的特征
  湖南省进入老龄化省份以来,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并呈现以下特征:
  第一,老年人口数量正在迅速增加,老年人口规模越来越大。从1990年到2000年的l0年问,湖南省总人口的增长为7.38%,而同期老年人口的增长为44.40%,大大高于总人口的增长幅度,老龄化系数上升了1.8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湖南人口老龄化势头的迅猛。

第二,老龄化城乡差别明显。城镇地区和乡村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差异,决定了湖南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差异,并且这种差异是相当明显的(见表1)。


  虽然城镇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乡村地区,但是从上表可以看出,乡村地区的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镇地区。乡村地区人口结构迅速老化是乡村劳动力年龄人口向城镇地区大量迁移和流动的结果。2005年乡村地区外出人口中,劳动力年龄人口占到90%以上。乡村地区的劳动力年龄人口大量减少,使老年人口的比重迅速提升。我省农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欠发达地区生育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了大量的人口从农村向城镇及欠发达地区向较发达地区的迁移流动,而这些迁移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是青壮年,青壮年的大量流失将导致本世纪上半叶农村老人比例高于城镇,欠发达地区高于发达地区。

第三,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明显。国际上常用低龄(60~69岁)、中龄(70~79岁)、高龄(80岁以上)老人比重三个指标反映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状况。2000年,湖南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只有0.7%,而2005上升到了1.6%,比重提高了0.9个百分点。从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比重来看,2000年为8.6%,2005年则上升到14.4%,比重提高了5.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湖南老年人口向高龄化发展的趋势明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高龄老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加。

第四,单身老人比重有所下降。2005年1%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湖南单身老人和丧偶老人的比重都有所下降,单身老人占老年人口的29.1%,其中丧偶的占28.4%。单身老年人口的比重比2000年下降了2.4个百分点。老年人口的丧偶率比2000年下降了l2.2个百分点。从老年人口婚姻状况看,老年人口婚姻状况的性别差异大。男性除在丧偶率方面较女性低35.4个百分点之外,其他几项指标与女性差别不大。但是在未婚方面,男性未婚率远远高于女性。

第五,老年空巢家庭增加。随着社会转型加快,人口流动和迁移加速,代沟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少两代人都要求有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越来越多的自由,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需求,促使大家庭结构向小家庭转变,老年人与其子女、晚辈共同生活的情况逐年减少。单个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一对老年夫妻独自生活的老年空巢家庭占有老年人口家庭户的25.8%,比2000年上升了5.0个百分点。这表明,传统的依靠儿女共同生活养老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受到了冲击。

二、湖南省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挑战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或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农村社会状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它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其中,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农村教育、卫生、医疗、养老、文化等设施条件,逐步改变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的二元结构,让每位农民都能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充分体现社会事业的全民性和公平性。

我省农村地区较高的老龄化比例,使新农村建设存在严重的挑战。当然,老年人作为社会的财富和资源,并非单纯的消费者,因此不能片面地认为老年人是家庭、社会负担。老年人多年积累的知识、技能、经验,以及形成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都是非常宝贵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一方面仍然可以在社会上有所作为而发挥余热,另一方面,在家庭生活中他们的作用更不能忽视,如照管孩子、料理家务等,给农村劳动人口解除了很多后顾之忧。这些都为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省老龄人口近六成分布在农村,农村老龄化程度比城镇高出1.24个百分点,这种倒置的状况一直要延续到2040年。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压力相对城市来说更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第一,我省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村家庭带来的压力。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很差,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劳动收入,随着年龄的增加,体力衰退,收入减少,特别是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就等于失去了经济来源,完全依靠配偶或子女进行养老,生活水平较低,家庭养老仍是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起着主渠道作用。据陈成文先生1998年对湖南10000名农村老年人口的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口中依靠子女和配偶赡养的达68.8%。农村老龄人口的增加,直接导致抚养系数的提高和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加重,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湖南省以65周岁为起点计算的老年抚养系数为l0.6l%,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8.42%增加了2.1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系数的提高,加重了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1990年是约12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一个老人,到了2000年是每9个劳动年龄口供养一个老人。但我省农村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虽然20余年的改革是农村贫穷人口锐减,但到2000年底,我省人有100万贫困人口存在,很难想象,自身收入尚无着落,老年父母怎会得到很好的赡养。贫困的持续将削弱家庭对老年人口的经济支持,使家庭养老的质量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