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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的性质与得失

《通典》的性质与得失

《通典》问世迄今已经1190年,人们对它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书,认识很不一致。在当时,“颇详旨趣,而为之序”的李翰就为其“知之者甚稀”而“长太息”。两宋的数百年间,大都“习焉不察”,皆“以类书目之”[①]。陈振孙虽然认为“非类书”,却又以其“载古今制度沿革”而视之为“典故”[②]。至明,始谓“政书”。近代以来,称之典制史,为当今多数学者沿用。其实,称其为制度史也是“习焉不察”。《通典》分九门,兵、边防两门根本不记“古今制度沿革”。尤其“边防”一门,所记周边政权,相当于纪传史中的“四夷传”、“外国传”。这表明,《通典》一书的'性质并未被真正揭示出来。
近几年,对于《通典》的研究中,曾有高度肯定其为“那个时代历史家对客观历史之认识所达到的最高成就”的评价,触及到该书的性质问题。遗憾的是,却没有更加明确和深入的论证。本文特地提出这一问题,与同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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