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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音乐 回到音乐 感知音乐 创造音乐

源于音乐 回到音乐 感知音乐 创造音乐
     (一)
  
  在高等音乐教育体系中,以统称“四大件”的“和声学”、“对位法”、“曲式学”以及“配器法”为核心课程构架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可以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作为专业(主)课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教学对象主要为作曲技术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①,他们以作曲技术理论中某一个方向为专攻,兼修相关方向或课程作为专业学习的基础与辅助;第二类是作为专业基础课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教学对象主要为作曲专业及相关专业(比如计算机音乐专业、指挥专业等等)的本科生,“四大件”是他们专业学习的最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第三类就是这里要重点讨论的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其教学对象主要是非作曲系的音乐各专业方向特别是音乐学②、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等各专业方向的本科生,他们以作曲技术理论的部分内容/方向/课程作为基础课。
  经过近八十年的积累与发展,中国专业高等音乐教育中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严密、完备的体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在前述第二类教学中体现得尤为显著——这与各大音乐学院作曲系都把作为本科教育专业基础课的“四大件”的教学,看作安身立命之本而给予高度重视密切相关。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我们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在前述三类教学活动中——无论是作为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还是共同课——都还存在着这样那样需要改进与完善的地方,特别是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到教材建设、教学方式、考试方式等等方面,都有值得认真思量并需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我们目前的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教学,粗略地说,就是前述第二类教学在课程设置、内容范围以及授课方式等方面的简单甚至有些粗暴的简化。就课程设置而言,国内各大音乐学院以及各师范大学、综合大学的音乐院系,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绝大多数只开设“和声学”与“曲式学”,少数条件较好的院校会涉及“对位法”。这好像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就不需要对位法、配器法方面的知识,或者说和声学、曲式学的相关知识就是比对位法、配器法的相关知识更重要,是一个从不需要讨论的约定俗成!难道作为专业音乐工作者的他们就不需要面对同样甚至更加丰富多彩并在20世纪以来得到强劲复兴的复调音乐吗?就不需要面对往往比独奏音乐更加深邃宽广更加丰富多彩的室内乐与大型管弦乐吗③?就内容范围而言,目前开设的“和声学”与“曲式学”,也是第二类教学的简单缩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授课方式等方面,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倒是严格照搬着第二类教学的模式。比如,“和声学”对“公式化”的四部和声写作的强调,而对一首实际音乐作品进行和声分析,对和声布局及其与曲式结构的关联,对和声的音乐表现功能与结构功能等方面重视不够。而“和声学”的教学与实际音乐作品的严重脱离,又必然导致以前者为重要基础的“曲式学”教学的困难重重。修毕这些科目已经很少、内容经过删减的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不少同学还不太清楚为什么要学习这些课程?究竟从中学到了什么?
  这其实甚至也就是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教学需要深入思考、努力回答与认真解决的问题。
  
  (二)
  
  我们首先需要简洁地回到问题的源头:什么是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技术理论基本上主要是对前人创作经验的总结,也包括具有一定独创性的创作方法与理论。可以简而言之:作曲技术理论主要源于音乐!特别是对于作为共同课教学的作曲技术理论来说,其内容仍然主要涉及对西方17、18、19世纪音乐创作的技术理论总结。尽管20世纪以来作曲技术理论研究的对象在时空方面都有所拓展,比如,在时间方面向巴洛克时期之前的早期音乐与20世纪以来的现代音乐拓展,空间方面则从“欧洲中心”向世界各地铺开。而这主要是第一类与第二类作曲技术理论教学与研究所关注的领域。无论是作为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的教学对象,还是当下的专业与社会音乐生活,所面对的音乐作品,主要也还是17、18、19世纪的音乐创作。至于早期音乐与现代音乐,则是其它类型课程所需完成的任务。
  
  (三)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学习作曲技术理论特别是作为共同课的作曲技术理论?为了感知音乐与创造音乐!“感”几乎人人可“感”,当然程度有别;“知”则需要实打实地进行训练与学习!这其实是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但遇到“玄乎”的音乐,说法就多起来,多到可以使“感”“知”“合一”了!多到使我们不知道应该“知”什么了!但我们仍然可以旗帜鲜明地说:“知”音乐的构成!而以“四大件”为核心内容的作曲技术理论则是培养学生“知”音乐能力的最重要手段之一。而是否“知”音乐,则是“音乐工作者”与“音乐爱好者”最基础甚至最根本的区别④。
  
  其实,把“四大件”单纯地称为“作曲技术理论”,本身就存在着把它们仅看作技术训练的偏颇。事实上,四大件对于第二类教学来说更多地倾向“技术”,而对于第三类教学来说更多地倾向“知识”。音乐各专业方向貌似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性的,就是都离不开“音乐作品”;包括音乐在内的一切艺术活动,其最高目的之一就是围绕着艺术作品而展开的共享;要实现音乐艺术的共享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音乐表演艺术家对音乐作品的全面了解、准确理解和创造性表现。
  
  (四)
  
  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进行作曲技术理论特别是作为共同课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回到音乐!回到鲜活、完整的音乐本身!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思路。第一,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教学,要始终以完整哪怕是相对完整的“音乐作品”作为最重要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这又涉及到两层意思:其一,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教学,要以分析作为最主要的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⑤。比如,“和声学”的教学,要下决心删减四部和声写作的内容与比重,重点加强和声分析与键盘和声的分量⑥。在对鲜活的音乐作品的和声分析过程中,讲解和声的理论与实践,梳理和声的声部进行及其组合的最基本逻辑⑦。其二,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的教学,所选用的谱例,要尽可能是完整或者相对完整的作品(乐章)。比如“和声学”教学中,要改变过去讲到某个孤立的和弦,相应地在作品“剪出”一个对应的实例,而忽视该和弦在作品整体和声布局中的意义及其表现力等等做法;又如,在“曲式学”教学中,要关注小型曲式比如“乐段结构”作为一个完整的音乐作品与作为不同大型曲式的次级结构时在形态与表现等方面的异同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对完整或相对完整的作品的分析,才能全面地展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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