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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发布“返乡创业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系列方针政策,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民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六部委联合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势必又要掀起一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浪潮。

六部委发布“返乡创业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返乡创业热潮,可以同80年代个体户热,或者90年代后期以来的互联网创业潮呼应,而从涉及人数,对应的产业规模而言,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国家发布“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回家种地、卖农资也有利好?

11月25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民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通知,启动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时间上,从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分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深入推进三个阶段实施。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返乡创业的黄金时间窗口已经打开。

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要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统筹区域内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布局,走差异化创业之路,避免遍地开花。

10月28日,农业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其中就涉及了支持范围。

支持农村青年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

  农业部等6部委:关于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节选)

一、正确把握推进返乡创业行动的总体要求

二、认真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

(一)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采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模式的小微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监测认证等服务(国发〔2015〕53号)。

(二)落实农业农村产业扶持政策。享受现行强农惠农富农及“三农”金融支持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实施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农业技术示范与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休闲农业示范创建等要向返乡创业创新群体重点倾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按程序申请有关支农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农民创业享受与其他创业者相同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新政策创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研论证,抓紧出台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制定更优惠的支持政策,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项目更多地惠及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针对农民工等返乡人员特点和创业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投资、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方面争取新的突破。探索利用财政资金撬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支持返乡创业。

三、鼓励开发返乡创业项目

(一)打造区域特色经济带动返乡创业。统筹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特色农业项目,围绕区域特色经济创业兴业。引导农民工等返乡人员融入区域专业市场、产业示范带、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学习借鉴先进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顺应消费结构、产业升级的市场需求创业创新。

(二)拓展农业功能带动返乡创业。

(三)壮大民族地区产业带动返乡创业。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牧、渔)业、林下经济、农产品流通、农业电子商务、农技推广、农资配送、农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创业兴业。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场风险,通过发展股份合作制、合作制、股份制等组织形式,形成产权清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机制灵活的经营主体。

(五)发展林下经济带动返乡创业。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培育适合当地发展的林下经济品种,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返乡人员在不断创新中创业。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树立生态保护责任意识,鼓励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促进循环发展和综合利用。

(六)支持农村社区服务业带动返乡创业。

四、积极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

(一)加强返乡人员创业培训。

(二)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三)开展少数民族传统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培训。

(四)认定一批创业辅导师。

五、合力搭建返乡创业平台

(一)建设返乡创业园。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农业园区,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力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返乡创业园。鼓励返乡创业园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鼓励各类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线上交流和资源连接服务。

(二)认定返乡创业见习基地。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条件,选择一批知名村、乡镇工业园区、大型农贸市场、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林、牧、渔)业企业等进行认定,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创业创新能力。

(三)搭建网上创业平台。依托“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等搭建网络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业创新载体,支持返乡人员依托网络平台发展电子商务。通过开展信息化能力培训,提升返乡人员利用计算机和手机提供生产信息、获取市场信息、开展网络营销、进行在线支付、实现智能生产、实行远程管理等能力,为返乡创业提供灵活便捷的信息和技能支撑。

六、努力构建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体系

(一)积极开展创业综合类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返乡创业专业化服务。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管理指导、技能培训、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市场拓展、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行业服务以及政策、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技术等专业化服务。

(三)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七、切实加强返乡创业行动的组织指导

(一)加强责任落实。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部署的具体行动,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部门协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