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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创业政策

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现劳动者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近日,诸暨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在优化创业扶持、深化就业援助、强化就业培训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通过加强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劳动者的创业就业扶持,激发全市创业活力。

诸暨创业政策

一是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对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园,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对创业带动就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网上创业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促进就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支持困难人员就业。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农村富余劳动力灵活就业给予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从原3年延长到6年。本市范围内参加过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4555”人员被用人单位吸纳或灵活就业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提高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安置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对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标准从原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三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担保贷款额度从原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对大专毕业生见习期的生活补贴从原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补贴,对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见习期生活补贴从原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种养业的,给予每年2万元的补助,连续扶持3年。

 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予以免费,市财政对培训机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给予每人不超过8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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