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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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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就要到了,一些单位会表彰一些先进个人,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吧!

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

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一)

  中共思南县委办公室关于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5周年期间评选表彰

  思南县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先进家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思单位党委:

2015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5周年,是我国正式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为充分展示我县妇女“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彰显家庭建设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激励全县广大妇女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巾帼建功,积极参与“和谐思南”、“文明思南”建设,经县委研究,决定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5周年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先进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三八”红旗集体: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10个

2.“三八”红旗手:全县各行业妇女同志10名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较大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三)“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

3.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全县城乡家庭10户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诚实守信,弘扬正气。

2.锐意进取,爱岗敬业,积极奉献。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和谐。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环保意识强,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

三、“廉洁家庭”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名额:5名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知法、守法。

2.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奢侈浪费,勤俭节约,倡导科学、文明、高尚的家庭生活方式,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不大操大办。

3.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受非分之礼。

4.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

四、“廉内助”评选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名额:5名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思想道德素质高。

2.坚决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帮助配偶把好“家门”,守好“后院”,不利用配偶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严格管好子女和亲属,遵纪守法,在廉政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

3.理解关心配偶的工作,努力营造廉洁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支持配偶正确履行领导职责,为党的事业尽心尽力。领导干部本人作风过硬、廉洁从政。

4.自尊自强,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异,为单位组织和干部群众公认,在社会上反映好。

五、“慈母”、“贤妻”、“孝子”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名额:各10名

(二)评选条件:

1.“慈母”: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2.“贤妻”: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3.“孝子”: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孝敬(岳)父母、知义明礼,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六、“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农牧科技、卫计、金融、交通、财税、教育、邮电通讯等公共服务行业10名

(二)评选条件:

1.示范带动。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对“巾帼建功”活动意义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业绩突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刻苦钻研,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创先进,在服务社会上争优秀,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

3.作风优良。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文明的服务礼仪,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4.在本系统或本行业内曾获得荣誉称号。

七、“优秀妇女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县直机关妇委会(女工委)主任10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妇女工作。

2.热爱妇女工作,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知识,开拓创新,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妇女工作成绩显著。

3.群众观念强,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4.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八、“农村致富女能手”的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农村妇女、企业女性负责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1.成绩突出。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在增收致富、造林绿化、创业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

2.带动性强。在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运用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领农村妇女共同致富。

3.信誉度高。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社会影响力强。

4.热心公益。扶弱帮困、团结邻里,热心为农村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九、“优秀基层妇代会主任”的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村(社区)妇代会主任10名

(二)评选条件:

1.任职满一届以上,是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成员,获过乡(镇、街道)以上表彰。

2.热心服务妇女群众,代表妇女参与村务管理,及时反映妇女群众诉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成为农村妇女的“贴心人”、“代言人”。

3.有较强的责任心,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获得村两委和妇女群众认可,在当地有较高威望。

4.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带领妇女增收致富成效显著,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突出贡献。

十、“妇女之友”的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男性主要领导10名

(二)评选条件:

1.重视、关心、支持妇女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5〕5号)文件精神。

2.积极支持和鼓励妇女干部参政议政,重视发展女党员,重视、培养、选拔、交流、任用妇女干部和妇联干部。

3.积极支持妇联工作,及时协调、研究和解决妇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善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

4.积极支持指导广大妇女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执法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十一、“先进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4个

(二)评选条件:

1.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范围,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在实施我县“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程中,切实履行职能,认真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推动《思南县妇女发展规划》和《思南县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事业发展,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实现。

4.积极组织妇女参加本单位及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十二、“爱心企业”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名额:3个

(二)评选条件:

企业经营诚信守法,坚持以人为本,热心慈善事业,表率作用好,企业主动承担公民社会责任,慈善活动丰富多彩,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十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法,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推荐,报县妇联送审。

(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县妇联组织联评、送审。对拟定人选征求当地党委、纪委意见后报县委。入选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典型材料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推荐表一式二份,按要求签署有关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评选材料必须于2015年2月13日前报县妇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邮箱,如有延误或填错表格,一律作弃权处理。

 

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二)

各乡镇、办、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了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更好地引导妇女思想、鼓舞妇女斗志、凝聚妇女力量,激励广大妇女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推进赤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市妇联决定在全市隆重开展庆“三八”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两会精神为主线,以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为契机,以创先争优为主线,以岗位建功为重点,激励广大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勇于奉献,努力为把赤壁建设成为强而优的中等城市贡献力量。

二、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今年“三八”期间,市妇联将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三八”红旗集体、巾帼示范岗、“三八”红旗手、先进妇女组织、先进妇女工作者 、赤壁市示范妇女之家、美丽庭院示范户(名额分配附后)。“三八”红旗集体、巾帼示范岗、先进妇女组织、先进妇女工作者、赤壁市示范妇女之家由市妇联讨论研究后产生。“三八”红旗手和美丽庭院示范户由基层推荐评选产生。各单位在推荐评选“三八”红旗手时,要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等方面的代表性。

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年满十八周岁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4、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申报三八红旗手,需填写《赤壁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电子版);申报巾帼示范岗,需填写《赤壁市“巾帼示范岗”申报表》和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电子版);申报赤壁市示范妇女之家,需填写《赤壁市示范妇女之家申报表》和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电子版);申报赤壁市美丽庭院示范户,需填写《赤壁市美丽庭院示范户》和5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电子版),于2013年1月28日前交市妇联审核。

三、召开纪念表彰大会暨巾帼创新业先进事迹报告会

为了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3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展示赤壁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妇联将召开纪念表彰大会暨巾帼创新业先进事迹报告会,届时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会。

四、举办“三八”维权咨询周活动

通过发放妇女维权手册、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法律“四进”(法律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开展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活动

“三八”期间,市妇联将走访慰问一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弱势妇女心中。

六、开展“三八”宣传月活动

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面向社会,大力宣传全市妇女工作和妇女典型。

七、各单位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各乡镇妇联和市直各单位妇委会要根据市妇联关于“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好今年的“三八”节纪念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于3月10日前报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