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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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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生产月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以下本站小编DL为大家收集了2篇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开展,为加快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监管体系,坚决遏制有重大影响和较大及以上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全省性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宣传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和断然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是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邀请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开展“安全发展,平安山东”专题访谈;组织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负责同志,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访谈情况同时在大众网《安全山东》、齐鲁网、“山东安监”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省安监局网站播出。二是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组织专家及业务骨干,组成煤矿、化工、道路运输、消防、建筑施工、海洋渔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团,深入基层一线集中宣讲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防控知识。“安全生产月”期间,省政府安委会宣讲团(分别由山东煤监局、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总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组织)各赴不少于5个的重点县(市、区)巡回宣讲,并制作宣讲视频发放至各地。三是各地要注重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各届人士的作用,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工作访谈、安全发展论坛,并通过新闻发布、专题辅导、开展评论、发表体会文章等形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省政府安委会领导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到各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导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咨询宣传活动。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在6月16日要集中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广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 热线电话或其他方式,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千名基层安监干部进企业送安全”服务活动,走进企业上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提供安全生产服务。三是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制作播出各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对咨询日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和学生,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安全寄语等作品分享到朋友圈,“@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我的安全我做主”等微信接力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各地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邀请专家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等精神,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拍摄制作“山东省重特大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发放到各地。各市、县(市、区)及各部门、单位也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情况,制作事故警示教育作品。三是充分发挥我省首档安全教育类电视专题节目《问安齐鲁》的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企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难点,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报道形式,案例警示和查找问题相结合的报道形态,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防范能力。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集中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主战场,执法检查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充实完善“一县一册”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凡是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查,凡是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立案,凡是立案的企业必须顶格处罚,凡是处罚的企业必须公开曝光,凡是整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取缔)的要求,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对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省安监局抽调各市骨干执法力量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A查B,B查C,C查D”的交叉互查方式,对各地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五)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三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所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公开课。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向全体员工做出表率。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采取下谈一级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人员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做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级政府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矿山救援、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特点,山东煤监局、省安监局分别组织全省所有地下开采煤矿、非煤矿山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选择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督导,并组织一次各市之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互查互检活动。

(七)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主题征文活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厅,面向全省中小学生联合举办全省安全主题征文比赛,围绕如何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等,讲述身边的安全小知识、小故事,以及对安全的理解、感悟,推动安全教育进校园,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力量,向家人传递“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理念,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对征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省级主流媒体上进行刊登,并编制成册出版。

(八)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一是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二是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基层、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制“五级五覆盖”。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打造安全文化品牌,强化安全自我约束。三是指导各地各企业,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筛选审核后向省内主流媒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推荐,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宣传文化氛围。

(九)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一是举办“守护生命、平安山东”安全生产知识大赛。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大众网,依托《安全山东》网络栏目,面向政府部门、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逃生自救等知识网络答题,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知识大赛。二是深化“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主人翁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维护好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三是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继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双十佳”评选表彰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平安行·你我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努力构建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和部分中央驻鲁媒体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进行专题报道。依托山东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齐鲁晚报、大众网等省级主流媒体的“聚焦安全生产”、“安监在线”、“安全为民”、“安全山东”等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走进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报道动态、推广经验、找出差距、曝光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题采访。结合全省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组织部分主流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科技兴安专题行和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三是举办专题活动。举办“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即时拍即时传,分类梳理后上传在“山东安监”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对涉及的非法违法行为移交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查处,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四、各市、县(市、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活动安排

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警示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安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落实,各级政府安委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突出活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社会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加强督导考核。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里下发的考核评分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按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上报。加强活动的检查,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省政府安委会将对组织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请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于4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10日和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府安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二

根据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监〔xx〕28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xx县司法局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三贴近”,“三面向”,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我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职工为普法对象,把安全法律送进工厂、工地、企业、社区、校园、乡村、家庭,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面增强我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为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主要活动时间

xx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为 xx年 6月 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司法局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的工作部署和指导。

组 长:方xx 局长

副组长:杨xx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刘xx 办公室主任

刘xx 基层股股长

周xx 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

方xx 法制宣教股股长

吴xx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股股长

方xx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积极组织学习以《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深入讨论,在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居安思危”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让每个干部职工和企业职工做到“平时清楚,灾时清醒”,掌握如何处理、避免出现重特大事故的知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发放宣传资料。把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活动,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培训,大力提高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通过组织法制研讨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以增强各级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安全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并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

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5月29日至5月31日为前期准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6月1日至6月30日为实施阶段。按照“安全生产月 ”活动安排,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各种活动,结合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7月1日至7月2日,活动总结阶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整体部署,做到有部署、有活动、有检查,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谋划,创新形式。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制学校等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根据安全宣传活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的原则,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安全生产“依法治安”活动,不断深入建筑、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业主、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在总结过去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认真总结。局办公室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并做好活动期间相关材料的搜集和报送工作。 与7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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