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厦门生育津贴相关问题的解答
问:女职工分娩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吗?
答:女职工分娩由社保发放生育津贴和生育生活补助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产假工资。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间是这样计算的:正常分娩3个月,难产3个半月。多胞胎(双胞胎)生育津贴在3个半月的基础上,每多生一个增加半个月。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超过上述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发放。
问:生育保险待遇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划,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一)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二)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3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四)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至于生小孩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用IC卡结算。
问:我是6月底分娩的,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答:女职工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1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你不能享受。你的产假待遇由你单位按原规定发放。
问:为什么用人单位也要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男职工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答:生育保险为企业公平竞争和妇女平等就业创造条件,由于行业特点和社会分工不同,一些企业女工比例较高,另一些企业则比例较低。实行生育保险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的生育费用负担,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同时,有利于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的基本权益;男职工暂时还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问:我参加了生育保险,可我太太没有参加,是不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没有参加,生小孩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不是个人缴纳。
问:我换了单位,原来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还算数吗?
答:只要用人单位为你累计缴费满一年,你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限于由同一单位缴费满一年。
问:如何申领待遇?
答:不同情况携带不同材料:
(一)、分娩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医保IC卡;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5、病历、出院小结?
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IC卡;
2、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3、病历、出院小结;
4、《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三)、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申领程序:先到市社保中心结算科领取《申领表》填好——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失业人员由其所属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携带《申领表》及上述有关材料交市社保中心结算科——15个工作日后,到市社保中心结算科领取《厦门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通知单》——到市社保中心财务结算处结算。应在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次月20日起,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时效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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