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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水利局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进行,不断地改善水环境。下面水利局河长制工作总结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利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第一篇:水利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环保部召开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精神,我局于20xx年6月起在全区率先启动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现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转发〈关于报送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展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藏水建[20xx]167号)文要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拉委厅发[20xx]33号),拉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拉政发[20xx]123号),成立了拉萨河水环境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由分管水利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确定了以市长担任市级总“河长”的拉萨河及骨干河流“河长”12人,明确了各条河流“河长”的工作职责。

二、认真编制方案,积极推动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十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编制了《拉萨市关于拉萨河“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编写了《拉萨市拉萨河“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与《拉萨市拉萨河“河长制”评分标准》等文件待市政府批复。

三、落实资金投入,确保工作开展。

拉萨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拉政发[20xx]123号)文,要求市级财政每年至少拿出1000万元用于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区)每年用于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并确保在“十三五”期间每年递增20%以上资金量,以保证拉萨河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需要。(拉萨市水利局供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严格按照水利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积极探索适合拉萨实际的“河长制”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在原有“河长制”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十部委联合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大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区、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由“环境立市”战略为引领,以拉萨河作为重点的治理对象,逐步建立县(区)、乡(镇)级“河长”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在全区率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积极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为全面建成幸福和谐健康美丽拉萨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篇:水利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持续加大水利投入,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加强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水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促进绿色崛起做出了贡献。

(一)水利工作思路不断完善。

从我省水情出发,积极转变治水管水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工作实践,不断完善水利工作思路。20xx年我厅出台了《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高举生态文明大旗,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从以人为主转变为人水和谐,从人力为要转变为自然力为要,从单一治理转变为系统治理,加快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水利工作思路更加完善。这也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厅水利工作的重要遵循。

(二)防汛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今年1月至11月,我省平均降雨量1864毫米,比多年同期偏多17%,为丰水年。汛期先后出现7次强降雨过程,梅川江发生超历史大洪水;入冬后又发生历史罕见冬汛,赣江上中游、抚河上游发生超警戒洪水。面对暴雨洪水,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莫建成副书记等领导先后30次作出批示,并亲临省防总或防汛一线指导防汛工作;省防总加强会商,提前研判,全面部署,科学调度;各级党政领导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置险情灾情,成功地防御了历次强降雨过程。台风“苏迪罗”“杜鹃”期间,省防总调度万安、廖坊、江口等大中型水库达120次,充分发挥了水库拦蓄洪水和削峰、错峰作用;冬汛期间,全省紧急启动防汛应急值班,加强堤防、水库巡查报汛,确保了涉水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省防洪减灾效益达36亿元。

(三)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

推进实施“河长制”,出台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由省委书记强卫担任江西省总河长,省长鹿心社担任江西省副总河长,党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农口、环保的省领导分别担任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鄱阳湖、长江江西段的河长;成立了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实施“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与此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印发了工作方案,将水利改革10个重要方面任务细化分解为36项具体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制定了20xx年工作要点,建立月调度制和销号制度。各项水利改革全面推进。11个省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基本结束,制定出台《全面铺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铺开。大力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南昌、新余、萍乡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水权改革试点方面,水利部、省政府联合批复《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启动了新干县、高安市、东乡县3个水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并在萍乡市启动水权交易试点。此外,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试点、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等均稳步推进。

(四)水利投融资能力显著增强。

20xx年我省落实省级及以上水利投入累计达到110亿元,与2014年投入持平,水利投入保持高位运行。其中,共到位20xx年度中央水利投资60亿元,通过其他途径整合涉水中央补助资金6亿元。省级落实财政专项水利资金24亿元,通过融资及其他途径落实省级资金20亿元。充分运用国家金融支持水利发展及过桥贷款等政策,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对我省在建、拟建重大水利项目及面上水利项目进行贷款。目前通过过桥贷款为浯溪口水利枢纽项目争取到10亿元贷款授信、且已提取1.8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南康区章江灌区通过过桥贷款获得0.65亿元贷款授信,解决灌区建设地方配套不足问题。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峡江水利枢纽将水电站从枢纽工程中剥离出来,通过出售其50年的经营权,引资筹措建设资金39.16亿元,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作为典型的水利PPP项目案例,峡江筹资方式已列入20xx年国家发改委首批公布PPP典型案例中。我省寻乌县太湖水库建设也启动PPP融资模式,寻乌县政府与省水投公司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进行太湖水库建设。

(五)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

伦潭、山口岩水利枢纽全面完工。峡江水利枢纽基本建成,9台发电机组全部并网发电,工程开始全面发挥经济效益。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列入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拟建项目,前期工作强力推进。截至11月底,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13.98亿元,完成混凝土浇筑量占总浇筑量的92.43%。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稳步推进,基本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治理工程第五个单项、第六个单项,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建设进展加快,江河洪水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农村水利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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