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吧

位置:首页 > 职场知识 > 活动总结

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一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6年9月18日,交通部部长李小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共同按下按钮开通了信用交通网站,启动了宣传月活动。信用交通网站是交通运输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重要阵地,也是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一站式服务窗口,还是交通运输部对接国家、联通省部的重要平台,它的开通可谓意义深远。

为做好此次宣传月活动,9月23日,腾冲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举行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的信用交通宣传培训会议,邀请辖区内45家道路运输企业参加此次会议,并在会上签订“信用交通”承诺书。通过图文结合的多媒体授课的方式,深入浅出的解析了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要求。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将会通过下企业宣传、开讲堂授课、宣传材料分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此次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渐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用好这一信息平台,构建信用信息“一张网”,强化运用,以制度的力量培养诚信的自觉,营造行业清风正气,树立 “信用交通”好形象,助力“信用中国”大合唱!

  第二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推动道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行业诚信氛围,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日前,确山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广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交通运输局在活动中以“唱响信用交通 .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坚持“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以正在开展的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载体,采取召开座谈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辟宣传栏、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信用“黑名单”与“红名单”信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交通活动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自觉参与信用交通活动。同时,全面推行信用承诺等制度,组织人员主动深入运输企业、维修企业以及驾校和广大从业人员中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举措,助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宣传普及信用交通知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近日省交通运输厅部署了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的.相关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范、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为宣传内容,立足岗位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9月18日至10月31日期间广泛开展信用交通集中宣传工作;

二是广泛借助新闻媒体力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专栏及本单位门户网站、青海交通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网站、微博、微信多频次播放信用交通宣传片及宣传口号,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提升青海信用交通建设认知度;

三是发挥行业社团、协会自律作用,推进信用评价研究工作;四是以青海交通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网站开通运营为依托,加强交通信用信息归集发布工作。

  第四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2016〕925号)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为主题,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精心组织策划,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理解与支持,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3日-10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根据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安排和“信用交通”网站建设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上报工作。

1.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要求;(厅政法处负责)

2.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和信用平台情况介绍;(厅政法处,厅科技处负责)

3.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诚信典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4.各地各部门在开展信用宣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服务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5.交通运输从业企业信用承诺、优秀信用报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6.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7.“黑名单”、“红名单”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8.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信息。(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

四、宣传形式

(一)借助政务网站,设置信用专栏。省厅将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开辟政策法规、信用信息公开、信用动态、诚信典型等专栏,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宣传国家、省及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事项中获取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包括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机构、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黑名单”、“红名单”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信用动态专栏宣传各地各单位开展信用工作、组织信用活动等信息;诚信典型专栏宣传推广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优秀交通运输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各地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用交通活动宣传。

(二)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推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将宣传月活动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创建活动及行业重点工作相结合,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等方式,深入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点、企业、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情况,使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三)善用多种媒体,扩大宣传效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展示本地信用交通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的优势,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及时编发宣传月活动信息,扩大宣传效果;要善用一线的诚信事例开展宣传,延伸宣传触角,着力挖掘培养诚信先进典型,展示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省厅将适时邀请主要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并在相关平台开辟信用宣传专栏,通过上下联动,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联合惩戒,巩固活动成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当前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突出的问题,针对公路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中的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和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行动,进一步巩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从业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省“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厅办公室和通信中心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信用宣传和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信用交通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好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网站开通暨“信用交通宣传月”启动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提高。省厅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收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宣传活动信息、图片要在活动开展两日内报送厅政策法规处;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活动总结书面材料(要求图文并茂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8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厅政策法规处。

 


标签:信用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