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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老年投靠落户材料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杭州老年投靠落户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杭州老年投靠落户材料

一、杭州老年投靠落户材料

(一)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3、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老年夫妇的结婚证;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6、若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7、在杭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

3、拟迁入户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二、申请条件

1、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二)原籍为杭州市区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三)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2、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杭州市主城区三代之内直系亲属之间,经户主、房屋产权人同意,可按现住地迁移户口(迁入地为集体土地、军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等及有产权纠纷的房产除外)。即“遵循经常居住地和人户一致”原则,允许实际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投靠,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孙辈未成年子女也允许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