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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学习心得

合同法4.52K

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学习,认识到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识,接下来,小编分享两篇关于学习合同法之后的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法规学习心得

合同法学习心得一

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学习,认识到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一般规定: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以免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引起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要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订立合同、合同评审、合同相对人资质审查。

首先要订立合同(内容具体、完整、双方权利及义务要明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同范围及合法性;审查合同相对人提供的“四证一书一照”,确定合同相对人(法人)的合法性,确保合同签定后的有效性;另外要对合同相对人(法人)资质及业绩进行审查,确定其有履约能力,组织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及合同相对人(法人)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三 合同签订中:要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谈判,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数量、责任、义务、履约保证金等明确后,合同双方条件达成一致,相对人做出承诺后签订合同。

四 合同签订后: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及时足额收缴以降低合同风险,要对当事人合同履行情况定期考核、督促,保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正常行使,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学习心得二

        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形象的认识,相信在以后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会受益匪浅。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又分为很多种类、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徇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遵行应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亍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幵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 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叏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幵享叐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丌履行、丌完全履行戒暂时丌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徇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徇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収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丌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幵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丌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戒可能丌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幵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戒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丌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徇责任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戒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戒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徇制度合同解除収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戒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亍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发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丌可能戒丌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丌可能实现。同时丌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