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他人之物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处分他人之物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很多同学都比较关注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详细的内容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典型案例:
黄天化和李晓兰是一对男女朋友。某日,黄天化得到一个紫玉花瓶,十分漂亮,于是借给李晓兰,请女友放在家里欣赏数日。一日,李晓兰的邻居刘花儿到李晓兰家里做客,看到花瓶后爱不释手,提出要以高价买下。李晓兰告诉刘花儿,这花瓶是男朋友的,但可以自己做主卖给她,双方便以10万元成交。后,黄天化前来取花瓶,方被告知已经卖给了李晓兰的邻居。李晓兰说,花瓶是没有了,但卖的钱是你的。黄天化却只想要回那个花瓶,那么,他该怎么办呢?
律师说法:
在本案中,李晓兰和黄天化虽然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因为尚未结婚,所以各自的.财产还是分别所有的。李晓兰将黄天化的花瓶卖给了刘花儿,而刘花儿也知道这个花瓶是黄天化的。李晓兰的这种行为呢,在法律上叫做“无权处分”,也就是说,一个人对某物没有处分(出租、出卖等)的权利,但却实施了处分的行为。很明显,无权处分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利益。
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第三人(如本合同中的刘花儿)的利益(买到的花瓶),法律是不是要保护呢?法律如何在权利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平衡呢?对此,我国合同法规定了效力待定制度。即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在事后对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进行追认或者不予承认。如果权利人追认,那么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就成了有权处分了,否则,不能生效。
在本案中,由于权利人黄天化在事后拒绝追认,故李晓兰出卖花瓶的行为是不生效的,刘花儿应当将花瓶返还。
-
2017北京租房合同模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路***号...
-
租房合同签订协议书范本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合同,下面是租房合同签订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篇一:租房合同签订协议书范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租赁地点及设施:1.租赁地址:路弄号...
-
(合集)个人租房合同4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租房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个人租房合同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对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
-
林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转出方)朝阳村六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转入方)胡家庙村一组杨明军(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合作双盈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把桃儿山林场流转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一、流转范围:大沟堰塘以上所有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