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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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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律师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5篇)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委托人 一案第 审(诉讼/仲裁)的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到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参加诉讼(仲裁)。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对甲方的生活隐私必须保守秘密。并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出庭参与诉讼。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如实提供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时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代理权限:陈述案情、进行辩论、撤回起诉、放弃部分请求、作出和解承诺、代收法律文书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项目应予划除)。

六、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人民币 元。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再行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时止。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与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广州市新锦龙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因运输事同二审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张锡深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乙方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则应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协助办理变更授权手续。乙方的代理义务、责任按《律师法》、现行律师执业纪律及道德规范执行。委托注意事项见合同附件《委托人须知》。《委托人须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事实材料,及时通报案情。如甲方隐瞒、捏造事实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本案件的有关通知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损失,乙方并有权终止代理。

三、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本案实行全风险收费方式:二审维持原判决,甲方不须支付律师费用,二审变更判决: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壹万两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行政、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以及乙方差旅费(广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担。

五、如发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项、当事人,或对方提起反诉、反请求等重大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时,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增加律师服务费。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六、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关系的,乙方有权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条收取律师费用。

七、甲方逾期缴纳律师费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经着手办理代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追收其未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无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权限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判决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讯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1)甲方委托事项:

(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网址:

网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4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 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 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5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XX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XX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

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年月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6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标的费 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 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66565666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7

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

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

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签订时间:20xx年9月6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8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XX。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XX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XX%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9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 一案,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各方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收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 壹审 、贰审 、再审、执行代理人。(如需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第十一条“另行约定”处补充。)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律师办案的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文印费元。按照该种形式支付代理费用,甲方不得以判决结果未达到自身要求为由要求乙方退还费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2、分段支付:

2.1 固定费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律师办案的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文印费 元。

2.2 风险费用:律师代理的程序审结(收到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原告撤诉、原被告各方自行达成和解等)时支付:按照胜诉(或调解协议约定)标的金额的 %。按照执行到位财产价值金额的 %。

2.3 为保证甲方能如期缴纳风险费用,乙方自愿将2.2款费用预缴至甲方账户,如到期需退回,乙方三日内退回。

3、案件未经开庭即调解结案,乙方代理费用不予减免。

五、双方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审理无法达到甲方满意,甲方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中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未缴纳应缴代理费之前,乙方有权不开展代理工作。如超过应缴纳期限,甲方仍未缴纳全部代理费的,乙方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退。

如乙方在甲方未缴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以要求甲方按照每日百分之三支付未缴清款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及撤销诉讼等法律文书送达。)。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签委托代理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须附书面委托书):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10

xxxxx(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xx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11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处理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l.乙方委派__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l.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x元人民币(小写)(大写:x万元整)。支付方式为:

(1)乙方户名:

(2)开户行:

(3)帐号: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工作费用

l.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签字)代表:____(签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12

委托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 之间的 纠纷,现委托乙方为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甲方委派 参加诉讼,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2.乙方及 律师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及 律师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4.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委托事项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为甲方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4.如甲方认为乙方能力无法完成代理事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达到乙方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费。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以律师行业要求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下的法律服务,并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迅速的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

2.乙方保证对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到和获得的甲方未公开的资料或者情况承担保密义务,但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公布的除外。

3.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单独建立档案。应当保管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应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复印件,如需使用原件,应履行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证据准备情况、主要法律点分析、对方可能出现的抗辩、处理思路,案件处理目标、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项等。

2.代为起草和准备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书面代理意见、答辩意见、证据目录及说明、相关申请书等。

3.审阅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材料,就本案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4.代为出庭参加庭审,并就本案程序和实体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

5.依甲方授权代为参加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

6.代为签署、送交、接受及转送各种法律文书。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7.根据代理工作的进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词以及案件总结等书面材料。其中,首次开庭前向甲方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并在开庭后三日内补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见。收到判决书、调解书或执行完结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案件总结,内容包括案件处理进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议。

五、代理方式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约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 普通/风险 代理方式,具体如下:

1.关于前期办案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后至本案终审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为乙方前期办案费用。

2.案件处理过程中付费办法:

①经乙方努力,一审判决或仲裁裁决达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②经乙方努力,二审判决达到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③经乙方努力,再审判决达到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④经乙方努力,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应于收到执行款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3.其他情况:

如甲方与被告方在诉讼/仲裁期间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于收到调解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4.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代理事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诉讼费、仲裁费、查询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调查及外埠差旅费、住宿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其他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办公地区内发生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隐瞒与诉讼相对方的关联关系;

③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④丢失重要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

⑤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未按时参加开庭;

⑦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①乙方未按时领取法律文书;

②未按时提交给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各类法律文件;

③在没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未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案相关的会议。

七、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寄送达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员会对本合同争议享有管辖权。

九、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式作出或者经双方书面确认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有两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13

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4、代为反诉;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扬律师所 代理人:娄彦琼

签订时间:201 5年9月6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资格)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玖万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玖万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何女士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15

地址: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 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 银行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

账号:

名称: 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