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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自建经典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2.4W

出租方(甲方):

个体自建经典房屋租赁合同

地 址: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口每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口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口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

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

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范文二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 ,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