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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狮市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石狮市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2019年3月22日后,与我市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泉州市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包含港澳台籍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大学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不限专业;

2、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应符合《泉州市2019年产业急需专业目录》(泉政办〔2019〕23号),同时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

2、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和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

3、其他符合泉州市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

4、每人最多发放24个月;

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在享受泉州市每月800元安居补助的基础上,还可享受我市每月400元的叠加生活补助,最长补助24个月,每月400元叠加生活补助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