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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办理居住证所需居住登记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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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口办理居住证所需居住登记如何办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海口办理居住证所需居住登记如何办理

海口如何申请居住登记?登记时要居住证明材料吗?

居住登记无需群众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须由民警核实其登记信息并录入系统。群众到派出所窗口进行居住登记与通过“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居住登记一致,仅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无需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社区民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其居住信息并录入“一标三实”系统。

在海口市已实际居住满半年但在系统登记未满半年,如何申领居住证?

按照《海口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公传发〔2019〕157号)要求,在系统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但已在我市已居住(或就业、或就读)满半年以上,以及因海南创建自由贸易区(港)需要引进的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的人才,急需使用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可办理居住证。

海口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交费(贷款)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在学校连续就读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连续就读证明。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