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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岗位职责(精选3篇)

在生活中,岗位职责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岗位职责是指工作者具体工作的内容、所负的责任,及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那么制定岗位职责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辅导员岗位职责(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辅导员岗位职责(精选3篇)

辅导员岗位职责1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接班人。

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坚持五抓:即抓苗头、抓倾向、抓规律、抓骨干、抓后进。并把这作为基本工作方法贯彻工作始终。

在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中要坚持三看:学习看劲头、生活看秩序(寝室和教室卫生、作息)、活动看情绪。

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经常深入班级,检查指导班级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晚自习等,掌握学生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指导班主任工作,共同商量搞好班级学生工作。

积极参加校、系、部(处)和年级的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提高水平;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建立学习工作笔记。

对评优、评奖的学生和班级提出表奖意见,对违反纪律构成行政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参加招生、毕业分配的具体工作。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系、部(处)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值周工作和竞赛评比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要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指导团总支(支部)、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辅导员岗位职责2

每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例会。(检查值周工作,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

每周要参加晚间值班一次。

每周至少要找2~3名学生个别谈心,有计划、有目的地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要求。

每周普遍检查总结一次宿舍、食堂、教室、早操、晚自习、晚就寝的纪律、卫生情况。

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

每两周参加一次学生不同类型的.马列学习会、班会、座谈会等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年级大会。

每月向主管学生工作部门有准备地、系统地全面汇报一次学生工作。

每学期开学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上交学期工作总结

写好日常工作笔记和值班纪录。

辅导员岗位职责3

第一条 住楼辅导员是学生生活园区管理的主要实施者。

第二条 学生处具体负责住楼辅导员的选拔、管理、考核、奖励工作。

第三条 住楼辅导员一般任期为2年,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

第四条 住楼辅导员工作职责

1.了解学生,指导学生:深入学生寝室,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生活情况,为学生提供切实而又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2.调查研究,做好沟通:加强调查研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以及后勤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同解决。

3.安全稳定,协调管理:协同后保处、物业做好对宿舍的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稳定的苗头,遇园区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4.拓展阵地,注重功效:抓好园区宣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积极开展以楼栋为单位的文体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条 住楼辅导员工作内容

1.做好分管楼栋宿舍学生情况摸底、工作调研、信息备档工作。

2.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制定好学期工作计划,及时推广好的工作方法和期末工作总结,。

3.协助值班辅导员深入学生之中,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4.走访学生宿舍,每天做好“四督查”工作,即宿舍安全隐患、学生纪律作风、寝室内务卫生、值班辅导员工作情况,并做好情况登记。

5.对宿舍楼的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6.创造性地开展寝室间、宿舍楼间有意义的学习、文体、宣传等活动。每月出一期宣传板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学生活动。

7.每天10:00前将前日值班情况报学生处。

第六条

工作时间及地点

1.值班时间:每一至周四7:00—9:00,11:30—14:00,20:00—23:00 (周五7:00—9:00,11:30—14:00;周日:20:00-23:00)

2.值班地点:8号宿舍楼底楼“学生之家”。

第七条

住楼辅导员与班级辅导员工作内容区别

班级辅导员是所带班级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一切工作。

住楼值班辅导员是学生宿舍管理负责人,根据住楼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开展工作,负责及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和上报情况。

住楼辅导员是学生管理工作时间的延续,工作内容的深化、工作形式的拓展。是为学生全方位服务的体现,是全覆盖推进学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学生生活园区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

第八条 管理模式

住楼辅导员工作模式,实行以楼栋为单位的管理模式。根据现有九栋楼各系学生住宿情况,划分为两个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分设管委会负责人各一名,实行管委会负责人负责制。每位管委会负责人负责分管若干栋宿舍楼。具体宿舍管委会划分如下:

第一管委会:1、2、3、4、5号楼。

第二管委会:6、7、9、10号楼。

第九条

完成学生处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二〇XX年三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