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吧

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保政策

甘肃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你对甘肃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了解吗?下面是为你精心编辑的甘肃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欢迎阅读!

甘肃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甘肃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

1.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相关新闻】

甘肃省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4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我省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

通知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调整为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2%下调至0.7%,职工个人费率保持0.3%不变。降费期限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历年结余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当地财政按规定补贴。加大省级失业保险调剂力度,根据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赤字情况、历年基金结余情况和财政状况,适当提高补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