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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已经完毕

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完毕,参保单位一年减负近亿元

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已经完毕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降低用人单位参保负担,自10月1日起,我省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截至10月下旬,省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一步到位。

据了解,本次调整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由原来的三类调整为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由原来工资总额的0.5%、1%和2%左右,分别调整为0.2%、0.4%、0.7%、0.9%、1.1%、1.3%、1.6%和1.9%左右。通过此次费率调整,省直1017家参保单位中,928家单位费率不同程度降低,89家单位费率有小幅提高,省直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调整前的1.29%降低为1.14%,每月减征工伤保险费近800万元,一年可为参保单位减负近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