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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嘉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有何条件限制?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嘉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一、嘉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

2、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

二、嘉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单位公章(网上办理除外)。如批量参保,可按照社保格式提供电子数据进行导盘。

三、嘉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单位参保携带所需证件至社保中心登记参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嘉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海盐县绮园路66号

0573-86123854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嘉善县谈公北路135号

0573-84124930

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1765号

0573-82721851

五、嘉兴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六、嘉兴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等级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七、嘉兴失业保险金领取发放标准

1.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调整到1103元。

2.农民合同制职工单位参保个人不参保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确定。

八、嘉兴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一)原单位提供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原材料:

①嘉兴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②录用人员登记表或嘉兴市就业失业登记表

③劳动合同

④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⑤嘉兴市有地居民(含非本地户籍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确定表

注:嘉兴市有地居民或外地农村按嘉兴市无地居民参保的人员需提供此表。

(二)个人提供有效材料

①按无地居民参保的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或居住证(外地)、一寸或两寸照片两张

②需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外地城镇失业人员:身份证、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③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证及本人本地的邮政储蓄银行卡或存折

九、嘉兴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登记后,必须在三天内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社会事业所报到

3、每月的12-14日(遇工作日顺延)由本人持《就业与失业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社会事业所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就业指导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温馨提示: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签字申领手续,视同重新就业

十、嘉兴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