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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各区县社保卡补办地点汇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有了解过社保知识,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重庆各区县社保卡补办地点相关内容,欢迎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庆各区县社保卡补办地点汇总

重庆各区县社保卡补办地点

重庆社保卡丢失后在哪里补办?重庆社保卡到哪里去补办?别着急,小编为你整理了重庆社保卡补办地点大全,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重庆社保卡补办地点

万州区:

经办机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19号

联系电话:58240428

黔江区:

经办机构: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866号

联系电话:79242222

涪陵区:

经办机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87806119

渝中区:

经办机构:区社会保险局,,地址: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

联系电话:63838320

大渡口区:

经办机构:区社会保险局,,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80号

联系电话:68082345

江北区:

经办机构:区社会保险局,,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

联系电话:67757209

沙坪坝区:

经办机构:区社会保险局,,地址: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26-4号(中国银行楼上4楼)

联系电话:61719291

九龙坡区:

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九龙坡区分中心地址:九龙坡区西郊三村一号一幢负一楼

联系电话:8616932286169323

南岸区:

经办机构:区职工医保分中心,地址:南岸区大石路51号

联系电话:62600405

北碚区:

经办机构:区社会保险局,,地址:北碚区云华路168号海宇大厦4楼

联系电话:63228203

渝北区:

经办机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渝北区双龙大道300号

联系电话:86014360

巴南区:

经办机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57号3楼

联系电话:66219918

长寿区:

经办机构: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地址:长寿区望江路57号

联系电话:40241779

江津区:

经办机构:区医疗保险管理所,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路世纪大厦2楼

联系电话:47555922

合川区:

经办机构: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局,,地址: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4楼

联系电话:42757510

永川区:

经办机构:区人力社保局公共业务窗口,地址: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人力社保局3楼

联系电话:49836270

南川区:

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川区三环路西城街道长远居委4组

联系电话:64566406

綦江区:

万盛经办机构:原万盛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原万盛区万东北路8号

联系电话:48263929

綦江经办机构:区医保中心,地址:綦江县文龙街道核桃湾九龙大道52号2-1

联系电话:4862823148618501

大足区:

双桥经办机构:原双桥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原双桥区双北中路

联系电话:43336715

大足经办机构:原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原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南环二路东段200号

联系电话:43767578

潼南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潼南县江北金佛大道41号

联系电话:44590797

铜梁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铜梁县巴川街道办事处大北街北环路36号

联系电话:45646778

荣昌县:

经办机构: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地址:荣昌县昌州大道中段75号

联系电话:46781525

璧山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璧山县红宇大道10号

联系电话:41411559

梁平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梁平县梁山镇梁山路359号

联系电话:53226225

城口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

联系电话:59227299

丰都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局,地址: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医保窗口)

联系电话:70738588

垫江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垫江县宇田花园

联系电话:74511092

武隆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武隆县巷口镇芙蓉中路45号

联系电话:77728538

忠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7号

联系电话:54237429

开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开县开州大道153号

联系电话:52990031

云阳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178号农行2楼

联系电话:55189537

奉节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服务所,地址: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

联系电话:56551480

巫山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巫山县巫峡镇广东中路272号

联系电话:57682653

巫溪县:

经办机构: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地址:巫溪县马镇坝人社局大楼4楼

联系电话:51522112

石柱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中心,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路21号(工商银行5楼)

联系电话:73331057

秀山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局,地址:秀山县渝秀大道4号人力社保局4楼

联系电话:76670218

酉阳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中路117号五幢

联系电话:75554455

彭水县:

经办机构: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彭水县汉葭镇插旗街99号

联系电话:78842466

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重庆人社局表示,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重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7月只2017年6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重庆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附:重庆公积金贷款

1.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网址:xxxx

咨询电话:xxxx

2.公积金贷款资料

卖方资料: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卖方以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明复印件;

买方资料:借款人以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收入证明6000元以上需要银行流水)。

3.公积金贷款条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没有连续三次,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贷款金额以借款人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上余额之和的25倍确定,个人最高限额40万,夫妻共同最高限额60万;

贷款期限:二手房公积金最长时限不超过25年,借款人贷款年限实际测算男士不超过69岁,女士不超过64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年利率3.25%);

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只适用于房屋性质为住宅(含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花园洋房的贷款。房龄不超过15年。

4.公积金贷款基本流程

报评——出正评——预审——面签——批贷——过户——取证抵押——放款——返资料。

报评时,须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看房人联系人电话后,评估公司出现场进行评估;

出正评时,客户缴纳评估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正式评估报告;

预审时,需收取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产权证原件或者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交所盖章的权属证明原件,收入证明原件(6000以上提供流水)、及正式评估报告送到贷款银行(交通银行渝中支行)预审。

面签时,需约买卖双方到场签订合同,办理银行卡。买方将首付款冻结在卖方账户内。

银行审批时效:5-7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当天出抵押资料)。

过户(过户时申报的买卖价格不能低于银行申报的买卖价格);

重庆社保补交流程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如果社会保险停缴了,想要补交怎么办,社会保险该如何补交?补缴社会保险可以从以下几种保险项目来看: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生育保险

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你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否则你可以叫你公司付给你生育险的钱!否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你所在的公司!

你以前买的生育险如果自动转到了现在的公司的话,生育险是可以累计的!

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5、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如果你们当地是5险合1,那么就要一起缴纳,

如果未实行5险合1,那么可以单独交纳!

单位一般不会单独为你缴纳的,通常单位未必会这么做,即使单位愿意单独为某人缴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未必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