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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伤保险异地就医条件

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沙工伤保险异地就医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长沙工伤保险异地就医条件

受理条件

1、统筹地区内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人员应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伤情危急时可先送往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并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统筹地区外职工发生工伤的,经当地医疗机构抢救治疗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统筹地区内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及时报经办机构备案。

3、工伤人员因病情需要须转院治疗的,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协议医疗机构,上级协议医疗机构需及时提供会诊等支持,因统筹地区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技术限制等原因需到统筹地区外医院治疗的.,须指定医院提出转院意见,报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转诊

4、工伤人员在外地长期居住需要治疗工伤的,应选择一家当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但不享受统筹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异地安置人员工伤复发需要门诊治疗的,按《长沙市工伤人员工伤复发(部分病种)门诊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办理,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填写《长沙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同意。

拓展内容:

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长沙市长沙县江背镇白石中路116号江背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卫计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