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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2017年高温补贴标准通知是怎样的呢?你见过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7年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2017年四川省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川人社办[2012]24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我省自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对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在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由每人每天6元-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12元。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我厅备案。

二、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的有关问题仍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7]58号)要求执行。

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气温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

三、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并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具体高温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它劳动保障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五、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7年广东省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横琴新区地税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要求,现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及《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见》(粤人社发〔2010〕19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 东 省 总 工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2017年湖南省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公司各厂、部、办: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的《关于2016年高温补贴发放政策》,2016年湖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7月份到9月份,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月。为了符合湖南省最新高温补贴政策要求,湘潭公司2016年的'高温补贴标准调整为150元/月,发放的时间:7月、8月、9月共三个月,具体根据员工出勤率进行核算。

另外,在高温期间,请各厂部做好员工高温防护工作:

一、请各厂部将防暑降温药品发放到位,必须为室外作业员工配备足够的防暑降温药品,作业前先服用;

二、请后勤管理科安排防暑降温饮料以及绿豆汤配送;

三、高温条件下作业以及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注意作业期间的避暑和休息;

四、请各厂部合理安排室外作业人员作业时间;

五、请各厂部健全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置、合理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人力资源部

  2016年7月14日

标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