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浙江养老保险新政: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不足15年也可领取!
浙江养老保险新政实施主要解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叉问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也可领取。
浙江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首次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浙江发布”全文公布。
该办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交叉问题,若一个人既参保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保”),又参保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保”)的,达到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根据政策享受其中一种保险,另一种保险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得到一次性退还。
“国家办法”7月实施
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一个人同时参加了职工保和城乡保,在达到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保转入职工保。相应待遇按照职工保办法计发。
这个人若参加职工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申请从职工保转入城乡保,待达到城乡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相应待遇也要按照城乡保办法计发。
根据办法,参保人若是从城乡保转入职工保,城乡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保个人账户。但是城乡保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保的缴费年限。反之也是。
一些务工人员经常会在进企事业单位上班时,也在老家缴了城乡保,对此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得计算职工保的缴费年限,并将城乡保的.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浙江办法”更实惠
我省于2010年1月起出台实施了《关于建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当时的这个地方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里,杭州、宁波等地就已制定施行了各自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因此,浙江省在今年7月1日实施国家层面出台的办法时,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意见办法,形成浙江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根据我省意见,如果一个人参加了职工保和城乡保,达到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先申请按当地个体劳动者缴费标准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请办理从城乡保转入职工保的衔接手续。
而如果在达到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后,他的职工保缴费年限既不足15年的,又不愿延长缴费的,也不申请从职工保转入城乡保,可按规定申请终止职工保关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多补发给他部分工资。
这部分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比如这个人的职工保缴费3年,他的缴费指数恰为当年社会平均月工资,那他就可以获得3个月的当年社会平均月工资。
如果这个人达到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保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又不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他的城乡保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实际缴费年限财政缴费补贴资金及其利息,将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城乡保关系。他若申请从城乡保转入职工保,其城乡保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实际缴费年限财政缴费补贴资金及其利息,则要并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相比于国家办法,发生上述两种情况时,我省办法将更加实惠。
-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减轻大家买房的负担,但现在公积金除了可以买房之外,还可以提取出来。但是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并不是随便可以提取的,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形才是可以提取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欢迎来参考!有下边情形之一的,并且能按规...
-
2015多重养老保险关系该如何处理?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该如何处理?本站小编收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只能留一种近日,家住武昌吕先生因下岗再就业,又办理了一次养老保险,两种养老保险都在正常缴纳,因此他致电本报询问,退休后该如何领取养老金。记者就此事咨询武汉市人社局了解到,多重养...
-
商业生育险介绍
因为要安心养胎就辞职了,但不知道辞职后我的生育保险怎么办?近日,读者罗女士咨询记者。结婚生子是每个女性都要经历的人生大事,生育保险也就成了女性们关心的话题。为此,记者走访了厦门资深保险专家施老师。生育保险:连买一年才能报销施老师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女职工,...
-
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17
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目前分别提高到84.13%和74.16%。具体的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门诊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疾病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须出具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