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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医保转院到外地如何报销

医保报销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十分关注的棘手问题,那么,本地医保转院到外地如何报销呢?一起来看看:

本地医保转院到外地如何报销

报销程序:

(一)驻外人员持《专用病历》在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时,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在入院3日内向其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于3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登记。

(二)驻外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

1、符合《所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种目录》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提供:

(1)病案首页

(2)长期临时医嘱单

(3)医疗费用明细单(或治疗费分解单)

(4)病历复印件

(5)有效费用票据,按季度寄回原单位,由单位汇总,统一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患者病情,按照该病病种在所属市当年的平均费用标准,给予定额报销。

2、门诊特殊项目的费用:

(1)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包括恶性肿瘤的治疗、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重性精神疾病、糖尿病等11个项目;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等22种。

3、门诊紧急抢救危重者的.费用。由本人提供:

(1)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

(2)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单、有效费用票据,按季度寄回原单位,由单位汇总,统一报所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所属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如未办理长期驻外手续,临时驻外人员即未办理驻外手续的职工或退休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就医时,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入院时通知单位经办人,出院后要按报送资料内容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交本单位经办人上报。

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所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2)本次所住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