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吧

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保政策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参保满1年以上(含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非因失业人员本人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参保满1年以上(含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非因失业人员本人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提交《失业保险手册》

2、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最近一次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交在三亚市邮政局(市人民医院对面)开户邮政储蓄存折时所填写的《个人结算帐户开户申请书

5、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二张一寸相片。

三亚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个人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受理、登记、审批→按月报市财政局核发→转入代发银行→转入个人帐户→报到签名并领取《失业登记证》→办理再就业培训入学手续→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积极求职实现再就业。

注意事项:办理失业登记需在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去当地社保局办理。

三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从2015年7月起,各参保单位以职工实际月工资总额作为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缴费基数计算例子:

职工月工资总额低于2014年度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529.6元/月),应以2529.6元为缴费基数

职工月工资总额高于海南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2648元/月),应以12648元为缴费基数。

三亚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注:三亚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改革前:三亚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最新三亚市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暂未确定,本地宝小编会为您持续更新。

三亚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三亚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迎宾路189号

电话:(0898)88869103, (0898)8886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