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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东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生活补助申报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东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汕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级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是2017年12月20日后(含当天)我市新引进博士(不含本市内流动的'),且须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满1年、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三、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2.4万元,共发放2年。

四、申报方法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报,申报材料提交市人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厅

电话:0754-88489856

五、材料要求

1.汕头市新引进博士生活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

2.新引进博士承诺书原件1份(承诺知晓本办法规定申报条件、引进后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将全额退回生活补助);

3.高层次人才提供金凤借记卡,其他人才提供开通金融功能社保卡复印件1份;

4.新引进博士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新引进博士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7.新引进博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8.新引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应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复印件1份。

申报材料第6-8项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首年已申报者,仅需提供1-5项。

六、其他事项

1、相关申请表、承诺书模板等可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下载。

2、拟发放生活补助博士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汕头市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生活补助发放方式,由市人社局根据审核和公示情况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并将意见反馈本人或用人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7个部门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情况的整改意见》(粤财监[2019]39号)精神,由市人社局将生活补助汇至申请人个人金凤借记卡或开通金融功能社保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向本人或用人单位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