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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通知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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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温补贴通知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温补贴通知集锦7篇

高温补贴通知 篇1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税务局

高温补贴通知 篇2

各项目部: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从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温在37℃以上(含37℃,以下统称高温),公司将针对在高温条件下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细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1、生产一线员工,包括注塑车间、电池车间、库房工作人员(库管员、搬运工)、无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车间主管、巡检、搬运、清洁工、维修工、花工);

2、高温条件下外出办公的非一线管理人员,包括配套业务人员()、驾驶员、出纳;

3、所有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不属于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1、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生产工序,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2、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配套业务人员()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3、生产一线员工(不含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车间现场管理者、巡检、搬运、清洁工、库房管理人员、搬运工、维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4、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驾驶员、出纳按5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5、所有高温环境下不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不享受此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6、公司各驻外经营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具体作业环境自行规定具体发放细则,发放的高温补贴支出由办事处自行承担,但不允许超出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3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 xx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高温补贴通知 篇4

致全体同事:

广东又迎来了高温季节,为保障员工在高温条件下的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福利,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现将公司高温补贴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自6月份开始发放20xx年度高温津贴,发放周期为5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10月),每人每月按150元标准与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请大家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夏季高温外出时间,避免中暑,并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

高温补贴通知 篇5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20xx】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xx年高温补贴。

具体如下:

一、 发放人员范围: 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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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一类、 此类岗位是指较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持续工作的现场生产岗位

车辆驾驶员、现场工作人员

300元/人.月

二类 、其他间断性进入高温环境工作的人员

保安、室外保洁员

200元/人.月

备注:

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xxx

xxx

高温补贴通知 篇6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发放时间:5-9月。发放标准: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1、宁夏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200元/月。

29、山西

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高温补贴通知 篇7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发放范围:制造中心一线操作员工(电子车间为空调车间,不列入高

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发放时间:20xx年7月-20xx年9月。

发放标准:150元/人/月。

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五、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六、投诉管理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2、以上举报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个人积分5分/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3、投诉受理人:

标签:集锦 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