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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委托书范文

委托书3.78K

篇一:办公室行政事务委托书

委托书(参考式样)

行政委托书范文

公证处:

我作为(单位) 的法定代表,委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为全权代表,与我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协议书中的一切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行政执法委托书(样本)

委托机关:

受托机关:

一、委托事项(权限)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切忌笼统的描述。

例如一城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的委托事项(权限):

1、负责本地卫生法制宣传;

2、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经营性监督检查及组织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

3、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

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三、委托期限

一般不超过5年。

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

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

五、受委托方的义务

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者。委托权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六、法律责任

1、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在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方承担超越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七、本委托书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机关报本级法制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三: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受委托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为规范 (行政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

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依据名称)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委托单位) 委托 (受委托单位)按下列要求行使 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 (委托单位)的名义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 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行使行政检查权,收集相关证据,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 进行现场检

查时,发现或个人有 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文书,并向委托单位报告。必要时经委托单位批准,可采取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有权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 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委托单位的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北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