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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安排及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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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安排及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

 一、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2016年3月22日 下午14:30—16:00签到,资格审查;(格物楼一层1123食品学院会议室)

下午16:00全体复试考生会议(格物楼大厅二层报告厅);

2016年3月23日 上午8:30—9:00 英语笔试(文渊楼3304、3305教室)

上午9:30—11:30 专业课笔试:食品科学概论(文渊楼3304、3305教室)

2016年3月23日 下午1:30—6:30 实验技能测试(食品学院二层基础实验室)

2016年3月24日 上午 8:00—12:00 专业综合面试 (地点另行通知)

实验、面试具体分组见学院公布栏通知。

2016年3月25日 体检、公布成绩、填报导师、网上调剂、领取调档函等

 二、资格审查必带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核对考生编号)

5、调剂考生还需带加盖公章的考研成绩单

6、往届考生需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 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办法

根据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计划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6的比例组织复试。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公式如下: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调剂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以复试总成绩为准,不加初试成绩。

1、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2、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公示复试成绩。

3、调剂考生复试结束确认拟录取后,请在3月25日上午在学院办公室办理网上调剂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