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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安家费”免缴个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引进人才“安家费”免缴个税,欢迎大家分享。

引进人才“安家费”免缴个税

一次性安家费是否缴纳个税?

有纳税咨询提出,某单位引进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我国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

纳税服务司还介绍,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符合规定,可以免纳个税。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税。

独生子女津贴是否缴纳个税?

每个月,符合条件的职工会收到20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三优费),那么,这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税法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交通、通信补贴是否全额纳税?

单位发放的交通、通信补贴需要缴纳个税,那么,是否需要全额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收入,代扣代缴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我国税法规定,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误餐补助是否缴纳个税?

有纳税咨询提出,单位每月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是否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我国税法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扩展资料:

简义

安家费就是一项人性化的福利政策,用来安置安抚特定对象的费用,让受抚对象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学习。

定义

1.发给外出做事者安排家庭生活的款项。

2.指国家或某个组织按规定发给的供安家用的款项。

相关信息

领安家费

国家各地政府和各企业对安家费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只要符合相应条款,都可以申请领取安家费。比如说:引进人才、退伍军人、职工异地、离岗离休等等都是符合发放安家费的对象。

安家费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决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下列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额债券利息;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怃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偿;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