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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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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通用7篇)

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杜绝设备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坚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环节控制。

一、管理职责:

公司设备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以设备科为主)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管理资料与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方可开工。

2、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颁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资料要齐全、存档。

4、购置的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

7、使用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培训,检验要提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报,监测、检验计划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

8、特种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写出申请报告。

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2

一、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部长(副部长)及机电队长,必须定期对所负责范围内的井上、井下主要机房(硐室)进行上岗检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完好状态、机房硐室质量达标情况、各种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及录薄上。记录要填写检查日期、检查人、陪同人、存在问题、责令整改人、整改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完成的时间等。对于重大问题,根据职责范围划分,由责任领导人亲自负责解决。

四、有整改任务的机电队(班)必须及时按照要求整改处理,并填写整改记录。若存在问题大,不能按时处理,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没有特殊理由,存在的问题不允许拖到下次检查中。

五、对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对空岗、漏岗者由矿级领导给予批评,对上岗失职者且引起机电事故时,由上级领导追究其责任。

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3

1、每台设备设立一个点检卡,每台设备的操作人员对该点检卡负责。点检卡由指定人员填写。

2、要求生产工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在当班启动设备后,立即按照点检卡规定进行设备各方面的检查工作。如有异常,立即停机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如启动设备后未进行点检,但设备未出现故障,操作者罚款100元,当班班长100元。如设备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操作者罚款200~400元,当班班长罚款400元。对于点检时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处理。

3、要求生产工段班长必须检查当班设备点检情况。

4、各设备的点检卡要保持干净、完整,无破损。如不能达到要求,对该设备的所有操作人员给予50元/人的罚款。

5、设备点检卡由设备管理组技术员每月发放,并随之将上月的点检卡收回,以作为设备档案的一部分。如技术员未按时发放或收回点检卡,给予100元罚款。

6、设备点检时发现的问题,点检人员标明后,设备维修工应及时解决,如不能及时解决,应立即填写点检问题跟踪单,并通知相关技术员。

7、点检卡发放日期每月30日。

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4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5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5、设施、设备设备封存、报废

⑴设施、设备封存:设施、设备功能良好,确因生产需求不足、款式差异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说明封存原因,期限,报总经办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暂停使用:凡因主要总成基础件和零配件损坏,待件以及修理技术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生产,仍按封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⑶封存管理:封存设施、设备,要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总经办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临时动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启封时,要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

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6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制度7

一、机修车间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厂全部机具设备的登记入册,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记录,保养完毕后,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

二、设备管理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经主管审批后方能采购。

三、本厂所有的机具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要确定使用年限,根据价值大小列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在使用年限内,如有丢失、损坏应予以赔偿,经管理员检验,确属质量问题的需由设备管理员和主管鉴定后方可减免赔偿。

四、固定不能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如车床、磨床、油泵试验台等,由专门操作人员保管、维修、保养。其他人一律不得上台操作。电焊设备由钣金工人专门使用、保养。

五、一般公用的工具,如绞刀、前轮定位仪等,由仓库保管员保管,使用借出、归还要登记,办理交接手续。由于使用中违反操作而损坏的,由使用者赔偿;由于保管不当引起的损坏,由保管员承担责任。

六、举升机之类的重大公用设备,厂部指定专门班组保管维修,并由设备管理员巡查监督。如发现违章操作,要给予30--50元罚款。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七、要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要妥善保管好。

八、厂部每季度要对机具、设备、仪器、仪表进行一次检查。平时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保管好的要予以表扬,如发现丢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

九、设备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发生失职引起设备损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