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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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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需要得到合理的管理,下面是关于2017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三、 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 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 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 、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七、 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八、 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奖惩办法

(1) 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 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二、洪梅镇中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是确保实验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满足素质教育及社会服务的需要。学校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落实监管措施。

一、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应严格加强妥善保管。学校对上级调拨或学校自购的教学仪器(含标本、模型、药品、挂图等,下同)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做帐。做到各类仪器室、功能实验室设有明细帐,学校总务处有总帐和明细帐。

二、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置、分类、编号,定橱定位存放,存橱卡应标明仪器编码、名称、数量,仪器、药品上的标签张贴位置、大小要适宜,字迹清楚,同一台(套)仪器的主件或附件,都应编同一编号,以免主、附件错乱而影响使用。

三、教学仪器建档要求:设立仪器总帐和明细帐,总帐要准确记载全校每种仪器的数量、金额,每大类仪器的金额和全校仪器总金额相符;明细帐应包括仪器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还要随时登记每件仪器的进出时间、来源、去向、凭证号码、顺序编号和存入位置,还要反映出每年的变化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仪器、药品的存放做到排列整齐,上轻下重,科学合理,取用方便。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严格遵守使用手续。

五、贵重精密仪器和未使用过的、新添置仪器,要认真学习该仪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熟悉性能和使用方法,通过培训后,才能启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以备查阅。

六、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无法修理的仪器应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结合教学大纲或教材的变化,要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保持教学仪器在数量和品种的动态平衡。

七、教学仪器仅供本校教学使用,教学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视具体情况照价赔偿,仪器设备一般不借给私人。

八、仪器储藏室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有排污染设施。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尘、防毒、防冻、防震)。仪器室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并按仪器性能做好八防等工作,落实安全防盗措施。

九、化学药品应和其它仪器分室保管。剧毒及危险药品应按不同性能进行专门管理,妥善放在专库、专柜中,实行双人双锁保管,严格领用登记手续,严格控制发放量,剩余部分应及时收回。

十、对确属不能修复的教学仪器报损,必须严格履行报损手续。低值易耗品需经校长批准方可报损;批量仪器报损,需由学校提出核销请示,报镇政府和镇财政审批后方可报损。

十一、做实验所需教学仪器,必须提前通知实验教师做好准备。要及时办理借用、归还手续。实验教师收归还仪器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损或赔偿)。

十二、实验室要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种技术文件,如实验室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线路、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标准等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

十三、、学期结束,在校主管领导的监管下进行一次教学仪器清查盘点工作,并向学校报告盘点结果。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十四、实验室、仪器储藏室严禁进行其它活动,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须在场,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最后由三方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上签字才算交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