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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唐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材料

(一)失业待遇审核:

1、失业人员人事档案;

2、《养老保险手册》;

3、《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失业待遇支付:

1、《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

办理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为主。失业人员通过“河北人社”APP申请,也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二、线下申领流程: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1)本人身份证明;

(2)经办机构指定发放银行的银行卡;

(3)《唐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关系转移表》;

(4)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已超过申领失业保险金规定期限,但经仲裁裁定或法院判决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应在仲裁裁定或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原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按照现行规定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