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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哪些人需要办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

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通过什么方式办理?

自己办: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单位办: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

请人办: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七种情形可能涉及退税

①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②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③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④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⑤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⑥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⑦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两类情况或将补税

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这主要包括了两类情况。

①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②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