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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失业补助金申领办法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失业补助金申领办法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宁失业补助金申领办法

南宁失业补助金申领办法

第一步,在手机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南宁智慧人社”APP

第二步,点击最下方中间菜单栏的“服务”—“失业待遇”,并在失业待遇中找到“失业补助金”申请;

领取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下列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在南宁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已在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

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其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100元;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200元。

享受期限:

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