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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5万元找工作 不幸掉入俩骗局

花15万元找工作 不幸掉入俩骗局
  花费15万元帮侄女找工作,没想到却掉入一场骗局,原来所谓办事的“中间人”经过层层克扣将仅有的3.8万元交给办事人,而所谓的办事人却也是个骗子。在收到7.15万元的退款后,市民郭女士一纸诉状将两名“中间人”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处二人返还不当得利7.85万元。近日,兰州市西固区法院一审判决其中一名中间人李某返还郭女士4.05万元。而对于被骗的3.8万元属刑事案件中的追赃问题,与本案属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应依法另行解决。
  借口找工作中间人克扣11.2万
  眼看着侄女小郭已经毕业好几个月,工作却一直没有着落,身为姑妈的郭女士听说熟人杨某能帮人办理工作。便于2007年4月,找到杨某为侄女小郭办理招工事宜。对此,杨某声称,有能力将小郭以干部身份安排到兰炼石化公司工作,但需要郭女士出资15万元的费用,如果工作未办成,将全额退还。看到杨某信誓旦旦的承诺,郭女士便与小郭的'父母商量后,将15万元交给了杨某。钱送出去了,工作也应该很快就有消息了,当郭女士一家人等待好消息的时候,却不知道,此时她们已经是受骗的“受害人”了。
  原来,杨某也只不过是个中间人。他在拿到钱的当天,便将其中的14.1万元交给能办事的李某。殊不知,这个李某也是个中间人。2007年5月14日,李军只将其中的4.6万元交给了他找到的中间人。经过层层倒手后,这个中间人终于将所剩无几的办事费交给了“办事人”林淑兰。
  层层克扣骗子仅拿3.8万元
  而此时,花费了15万元,在家等工作的郭女士和侄女小郭,一直没有等到办理工作的音讯,却等来了零零散散的退款。2008年12月23日,杨某向她们退款5万元。2010年5月13日,兰州市公安局向郭女士发还从李某处追回的2.15万元。至此,郭女士和家人也才知道她们掉入了一场连环骗局中。所谓的“办事人”林淑兰,只是一名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家庭妇女,2005年至2007年,林淑兰编造“兰化大乙烯厂招工”的谎言,从79名求职者手中骗取了156万元巨款,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林淑兰有期徒刑15年。
  而经法院审理查明,郭女士所送的15万元办事费,送到林淑兰手中的仅有3.8万元,其余款项则被中间人层层克扣。
  法院判中间人返还4.05万
  事发后,郭女士先后收到杨某的退款7.15万元,但尚有7.85万元未退还。于是,郭女士将中间人杨某、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7.85万元。对此,兰州市西固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郭女士4.05万元。状告了两名中间人,却只有一名被告人被判赔偿,而且还不是全款。原来,在本案中,杨某已经将自己所得的7.15万还给了郭女士,本人没有从郭女士处获取经济利益,所以郭女士要求杨某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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