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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合资公司设立登记能代办吗

合资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武汉合资公司设立登记能代办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武汉合资公司设立登记能代办吗

武汉合资公司设立登记能代办吗?

可以由公司委托的代理人进行代办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办理地址: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体地址:武昌区东湖路3号一楼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8:30-12:0014:00-17:30;8:30-12:0014:30-18:00(夏季)(节假日除外)

武汉合资公司设立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