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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审批流程

灵活就业审批流程是什么?下面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程序,为大家提供参考。

灵活就业审批流程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

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资格

需提供材料:1、《**县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一式四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2-9页和第11页);

4、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凭证(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卡)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5、**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公示一份;(公示3天后,签有“经公示无异议”并签名)。

6、从事灵活就业证明一份;一寸彩照4张。

办理程序:(1)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审核材料签字盖章;(2)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签字盖章;(3)将有关材料送县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办理时间不限

三、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提交的.材料有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叁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原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复印2、3、9页,审核原件);

4、**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出具的《**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

5、代理发放补贴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原件,留复印件一份,(第一次办理或银行帐号有变更时提供,指定邮政银行存折)。

申请时间:按季申请,每季度申报一次,第一季度2015年3月1-30日;第二季度6月1-30日;第三季度9月1-30日;第四季度11月1-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补贴方式: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即个人先按季度以灵活就业(个人身份)缴费,再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款。

申请地点:县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培训再就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