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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卫生改革下纠纷诉讼机制的完善

医患纠纷呈现出多且复杂,诉讼处理出现很多问题。怎样分析卫生改革下纠纷诉讼机制的完善?

谈卫生改革下纠纷诉讼机制的完善

一、医患纠纷诉讼的特点

研究医患纠纷诉讼的特点,目的在于从中找到完善医患纠纷诉讼解决机制,这样的比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可从医患纠纷诉讼解决机制与其他医患纠纷机制的角度,亦可从医患纠纷诉讼与其他纠纷诉讼之间进行比较的角度,这样两个角度,前者涉及到选择何种机制的问题,而后者更具实践操作意义,因此本文采取医患纠纷诉讼与其他纠纷的比较中,寻找医患纠纷诉讼的特点。医患纠纷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属于比较难以处理的一种纠纷,且其涉及到医学领域,致使其与其他纠纷案件有着明显的不同:

1.案件大部分都依照侵权纠纷进行处理

在医患纠纷诉讼中,受侵害方大多提起的为侵权之诉,而非违约之诉,这其中主要考虑的因素在于医疗护理中出现的过错经常将导致患者身体健康的重大损害,侵权之诉相较违约之诉,无合同约定之累,在实际损失基础之上,更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大多较大。那么这样一种诉讼方式的选择,就必然需要更加专业的审理判断,原因侵权责任的确立与否,乃在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四要件的兼具,这四个要件无一不需要证据的支撑,又结合医疗活动的专业性,无专业的审理判断,则无公正的审理结果。

2.审理中涉及到专业证据及鉴定,审理难度比较大

在医患纠纷诉讼中,大量的证据依赖于医生开具的病历资料,目前医院存在的现状是,医生没有对病历资料引起足够的重视,尚未意识到病历资料不仅是医务活动的简单重复,更是疾病规律的记载,同时有可能成为出现医患纠纷时的证据。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对病历资料的管理上,医院也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例如:存在病后临时补病历资料、有家属手术同意书,但无术前麻醉通知书,病患住院期间的护理资料缺失。医患纠纷的案件由于涉及到确定医疗行为过错问题、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问题的审查必须依赖于司法鉴定,审理期限被延长,且法院没有具有专业知识审理人员,该类案件的证据审查存在较大的难度,案件的审理速度减慢,导致在该案件的审理期间要进行大量的协调工作,处理难度较大,审理的期限较长,最终结果就是结案率不高。

3.诉讼结果多为判决

医患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和诉讼三种,大部分纠纷都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相关部门的调解得到解决,能够进入诉讼领域的纠纷都是难以通过柔和方式进行解决,调解结案的几率很小。这种案件都是双方在医疗责任和赔偿数额上出现很大的分歧,双方都无法做出让步,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表现为结案大多是以判决的形式,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非常少。

二、医患纠纷诉讼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医疗制度得到了改善,同时人们法治意识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医患纠纷增多。2002年,全国这类事件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超过了1万起。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内地每家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患纠纷66起,三甲医院中平均发生36起左右,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五点四二起;全国有70%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威胁、围攻甚至殴打医务工作者的现象。中国医师协会2008年10月16日至20日,在北京、湖南、甘肃、大连、沈阳、武汉等地,向350家医院就“医闹”现象做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350家医院中,“医闹”事件发生率为97.92%。医患纠纷呈现出多且复杂,诉讼处理出现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