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吧

位置:首页 > 学习经验 > 毕业论文

紧急避险的法哲学思考

    论文关键词: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刑法谦抑;人性基础

紧急避险的法哲学思考

   论文相关查阅:毕业论文范文计算机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格式行政管理论文毕业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以功利主义原则为理论起点,从法哲学的角度时紧急进险行为进行了阐释,认为紧急避险是一种利益选择的结果,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紧急避险的理论基础在于伦理思想、刑法谦抑主义和人性基础。

    在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两个合法利益发生冲突,为保全其一而不得不全部或部分地牺牲另一利益的紧急情况,法律上称之为紧急避险。基于特定的价值取向,许多国家在民法、刑法中对紧急避险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如《德国民法典》第228条、904条,《德国刑法典》第34条、35条,《日本民法》第720条第2款,《日本刑法》第57条第1项,《意大利民法典》第2045条,《意大利刑法典》第233条等,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6条、刑法第21条,就是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

    一、紧急避险的本质、构成条件

    紧急避险属于刑法上的行为正当化事由之一。正当化事由是指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害结果,形式上似乎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实质上行为人没有罪过,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各国刑法理论对正当化事由的称谓不同,大陆法系刑法理沦称之为违法阻却事由,英美法系称之为合法抗辩,前苏联和我国刑法称之为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有的学者明确把紧急避险归属于客观危害的阻却事由之一。

标签:避险 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