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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团体财务平衡控制的理论依据及构想

企业团体财务平衡控制的理论依据及构想
财务失控是我国团体普遍存在的。本文拟从企业团体财务控制模式出发,阐述实行财务平衡控制的依据,并针对我国企业团体财务控制存在的题目提出实行财务平衡控制的构想。  一、企业团体财务控制模式及其特点  企业团体财务控制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企业制度为保证,通过公道配置企业团体资源,正确处理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以进步企业团体资本运作效率与经营效益水平为目标的财务治理活动。正确理解并处理好企业团体的财务控制题目,对于进步企业团体财务资源使用效率、不断进步自身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实践中的企业团体财务控制模式主要有两种:财务集权控制模式和财务分权控制模式。  在财务集权控制模式下,母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实行严格的集中控制与同一治理。其特点是:财务治理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只享有很少的财务决策权,其人财物及供产销同一由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筹资、投资、利润分配、财务总监的任免以及用度开支、工资及奖金的分配等财务活动均由母公司集中治理。子公司的投资决策权完全集中于母公司。  在财务分权控制模式下,子公司享有充分的财务治理决策权,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活动以原则上的间接控制为主。其特点是:子公司在筹资、投资、利润分配、财务总监的任免、用度开支、工资及奖金的分配等方面享有充分的决策权,并可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相应的决策调整。  笔者以为,财务集权控制与财务分权控制都有其各自的缺陷,最好是实行财务平衡控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母公司只对关系企业团体生死存亡及可能对企业团体产生重大的子公司或交易事项实行财务集权控制,而对那些与企业战略、企业核心竞争力及在可预见的未来对企业团体发展影响不大的子公司或交易事项,则在母公司同一调控与指导下,实行财务分权控制。其特点是:母公司对企业团体的筹资、投资、税收筹划、经营业绩评价、财务总监的任免等重大财务决策实行集权控制,而将子公司一定限额范围内的投资、用度开支、职工工资及奖金的分配等决策叔交给子公司,母公司只对实在行必要的监视检查。  二、企业团体实行财务平衡控制的理论依据  财务平衡控制是在分权基础上的集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多层决策财务控制模式。其理论依据如下:  1.实行财务平衡控制符合委托一代理理论。从一个企业团体来看,母公司既要负责经营与投资,又是整个企业团体经营资源的委托者。根据委托一代理理论,企业团体的财务活动大多是在委托一代理过程中完成的,假如没有财务控制,子公司的代理人在决策时就可能利用自身的信息上风,从自身利益出发,直接或间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实施财务平衡控制,将企业团体重大财务决策权集中到母公司,可以有效约束子公司代理人的经济行为:降低代理本钱,符合委托一代理理论的观点。  2.实行财务平衡控制可以有效控制企业团体财务风险,符合资本保全观点。目前,企业团体大多数为多重法人结构,这种多重法人结构往往导致多重杠杆的融资结构,即母公司的每一级子公司都以其上级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或上级公司提供的担保举借外债。这种多重杠杆的融资结构,在经济不景气或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将会导致整个企业团体财务风险的成倍放大,给整个企业团体带来巨大的财务隐患。因此,母公司为了把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控制整个企业团体的财务风险,必然要参与子公司的财权与财源配置,关注自身对子公司投资的收益性与安全性,即关注资本保值增值。而有效的财务平衡控制有利于母公司从整体上把握企业团体资本结构,控制企业团体财务风险,对于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3.实行财务平衡控制有利于促成企业团体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符合激励理论的观点。子公司在母公司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等进行自主决策,有利于体现子公司独立法人的主体地位,对子公司经营者与生产者产生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子公司经营者及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感,保证在满足企业团体长远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子公司利益逐步得到增长,进而有利于终极促成企业团体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