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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法3.03W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下面是其内容,欢迎阅读。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条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章 合同的签订

四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 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九条 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十条 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章 合同的履行

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十二条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十三条 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四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十六条 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 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 十八条 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五章 责任与奖惩

十九条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十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二十一条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二十二条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六章 附则

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二】

为了确保公司正常、有效地经营,并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加强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规范企业制度的需要,特制定综合部管理制度。

1.综合部主要职责

1.1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管理体系的运行。

1.2负责组织管理体系内、外审核工作。

1.3负责对竣工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存。

1.4负责公司资质的年检及升级有关工作。

1.5负责与公司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6负责收集与企业相关的信息。

1.7负责公司荣誉及员工奖项的办理。

1.8负责公司业绩材料的管理。

1.9负责公司招投标业绩材料的编审。

1.10 负责配合企业文化的策划与宣传。

1.11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1.12 负责人员岗位证件的管理。

1.13 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相关手续。

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2.1公司总经理对管理体系负总责,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综合部负责全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各部及项目部负责相关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2在工程开工前由综合部下发《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关体系表格。

2.3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管理体系运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保证体系,使其正常运行,落实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体系相关的工作内容,并将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上报综合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违者罚款50元/次。

2.4管理方针及管理目标实施挂牌制,项目部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实行上墙制。

2.5每月一次组织各部门对各项目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落实、验收。

2.6如果管理体系通过运行出现有缺陷部位应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经总经理审批后, 作为修正内容及时下发到各部室、项目部。

2.7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制定内部审核计划;组织内审员编制审核内容;召开首次会议;组织内审人员对公司、项目部进行内部审核;召开末次会议;制定管理体系评审报告,对内审中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限期封闭。

2.8组织管理体系外部审核工作,及时传达审核组检查内容,公司各部及项目部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2.9项目部在参加内(外)审核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工作,做好自检记录,违者罚款100元。

2.10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将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记录收集、整理、装订后同竣工资料一起上交综合部,存档三年。违者罚款100元/天。

2.11 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对程序文件进行一次修订。

3.岗位证件管理

3.1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职相符,证件由公司综合部统一保存,并登记入册。

3.2岗位证件的借用要经负责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岗位证件借用登记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件归还综合部。

3.3职工离职取证时要经总经理审批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关手续方可取证。

3.4及时组织相关岗位证件年检工作,保证证件的持续有效性。

3.5禁止借证人将借出的证件用于他途,违者罚款200元/次。

3.6工程开工后项目部收集现场所有特殊工种的证件,证件原件存放项目部,证件复印件及特殊工种名册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7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3.8项目部将劳务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9对上报假证者,追究其责任。

4.企业业绩管理

4.1及时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奖项及个人奖项。

4.2所获奖项要办理登记、存档(含电子版)。

4.3企业奖项借用时要经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借用登记表。

4.4年终对本企业所获奖项要汇总,并上报总经理。

4.5制作企业业绩宣传材料,及时更新改版。

5.工程开、竣工手续管理

负责将项目部上报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竣工备案材料(原件)、竣工备案证(复印件)和消防验收合格单(复印件)存档备案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三】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 、盛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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