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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业务座谈会》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它不同于会议记录,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适用。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司债券业务座谈会》会议纪要,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公司债券业务座谈会》会议纪要

一、公司债券额度测算问题

(一)目前只能明确短期融资券(CP)不占用净资产额度,其他债券品种,包括中票(MTN)、境外债等尚在考虑过程中。

(二)母公司发债,由于采用合并口径,会占用子公司额度;但子公司发债,是否需要考虑母公司发债额度并未明确。

(三)明确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二、发行主体问题

(一)明确上位法为《公司法》,境外注册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

(二)境内子公司可以发公司债,境外母公司提供担保无限制,可能涉及外管局审批(个人看法)。

(三)平台公司下属公司中有产业公司的,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平台公司提供担保无限制。

(四)产业公司下属公司中有平台公司的,母公司发行公司债无明确限制(但平台公司净资产/营收/利润占比方面最好不要太高,个人看法)。

(五)地产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目前无限制性要求,但证监会提及了是否会考虑准入口径。

(六)商业银行发行含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非上市商业银行发行该种债券目前无限制。

(七)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不强制要求担保。

(八)创业板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不受限制。

(九)中小企业私募债并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备案部门改为证券业协会(中证监测中心)。过渡期内,产品仍需走完交易所备案程序,发行完成后向证券业协会备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分品种,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私募债等。

(十)证监会会制定平台公司准入名单,重点参考财政部制定的平台名单。

(十一)明确担保公司、典当行不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低于AA-的小贷公司不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未确定)。

(十二)产能过剩行业(原九大限制性行业)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不需要征求国家发改委意见。

三、审批流程问题

(一)“大公募”(可向社会公众投资发行)采用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采用 简易流程,但具体流程尚在考虑。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需到交易场所挂牌的,发行前需取得交易场所同意挂牌的无异议函。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增强流动性,下一步可能会推出协议回购的转让方式。

(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持有至到期(不到交易场所挂牌)的,不需要取得交易场所无异议函,但备案程序可能会比挂牌公司债严格。

(四)交易所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正在修订,将尽快推出。

(五)可转债等涉及新增股份的品种,其核准职责未移交债券部。

四、品种问题

(一)一年期内的公司债券,目前不能公开发行,非公开未限制。

(二)永续债存在障碍。

(三)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正在研究。

五、发行失败问题

允许代销后,可能存在发行失败问题。证监会意见:批准额度内,可以自主调整,小于批准额度不算作发行失败。

六、相关机构要求

(一)增信机构实行“白名单”制度

(二)必须聘请受托管理人且受托管理人必须是证券业协会会员,律师事务所并不在证监会考虑范围内,给商业银行留了口子,但入会目前存在问题。

(三)不管登记机构是否为中登公司,结算数据都需要统一报送至中登公司。

七、发行主体信用等级问题

原《试行办法》中规定了信用等级良好,证监会当时考虑的标准为BBB(投资级),目前取消了“信用等级良好”,主要由市场自主决定。

八、项目收益债问题

原则上不属于公司债范畴,公开发行受限制,非公开发行可以研究。

九、资产负债率问题

目前无限制。

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问题

强制设立,目的是便于留痕,并不强制要求监管。

十一、非公开发行的备案办法可能在春节前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