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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 须防四类

进入11月,又到了大学生们求职的高峰时期。宜昌人社部门将于11月13日、28日,12月4日、10日举办各类针对大学生的招聘会,同时不少人才市场也将举办相应的招聘会。怎样才能在求职过程中规避“求职陷阱”呢?记者昨就此采访了宜昌市人社局有关专家。

专家提醒 须防四类

陷阱1:招而不聘马上就要从三峡大学文学院毕业的小郑,在各个招聘会上不断赶场,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如愿找到工作。小郑说:“很多参加招聘会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我参加了好多场招聘会,经常能在招聘企业中看到熟悉的面孔,每场招聘会都有很多人投简历,怎么可能招不到人呢?”

 

专家提醒,大学生在求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可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费时费力,无功而返。

陷阱2:变相收费小谢是中南民族大学的一名学生,他在网站上发现某公司的招聘信息,在和同学一起投递了简历后又一起参加了面试,在小谢和同学面试后,公司要求交200元服装费。没想到,小谢和同学交钱后却再没得到公司的'音信。

 

专家提醒,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需要警惕。按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管招聘单位是收取服装费、培训费,还是押金,求职者都应说“不”。

陷阱3:虚饰岗位小林的专业是会计学,毕业时她去应聘某公司会计。经简单面试后,小林被录取了。但当她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所有员工须在一线锻炼。于是小林就被分派到街区做业务员。一段时间之后,小林无法忍受,只好提出辞职。公司以违反合约为由,要求小林支付违约金。

 

专家提醒,在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一些招聘单位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玩弄“文字游戏”。如果碰到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内容明显不符的话将构成欺诈,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陷阱4:“试用期”变质三个月前,刚刚毕业的小罗到一家广告公司求职成功,公司表示,如果小罗可以在实习三个月内表现令人满意的话,双方就可以正式签约。在三个月实习中,小罗一直忙项目、整理资料,十分认真。不过,三个月之后,公司并没有与小罗签约。后来,小罗听说,公司只是这段时间工作较多,需要她的帮忙,并没有打算正式签她。

 

对此,市人社局专家称,口头合约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求职者们一定要当心。求职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在劳动报酬一栏中,要看清考核、奖励办法;工作内容一栏中,注意对职位的具体约定;合同期限一栏中,则要注意试用期的期限及相关问题。

概念解析 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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