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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居住证办理

居住证1.88W

引导语:怎样在张家口办理居住证呢?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张家口居住证办理,希望对你有用!

张家口居住证办理

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市、区)(不含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本市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3、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

4、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发票、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政府(部队)或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之一(指政府保障性住房、军产房)。在居住地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5、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6、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的,也需同时提交实际住址的证明材料。

7、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养老保险凭证均需满足在申请居住证前一年内连续满6个月时限。

另: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办理流程

步骤一、居住登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其他县(市、区)(不含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本市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居住三日以上的,应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公民申报居住登记的,居住地派出所对居住情况进行调查,信息属实的予以办理居住登记。

步骤二、居住登记凭证办理: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核实,信息真实、准确的予以开具。

步骤三、居住证申领:公民申领居住证,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上述办理材料;核实通过的即时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

张家口办理居住证须知

暂住人口必须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其中年满十六周岁、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第七条  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居民家中居住的,由暂住人或者户主携带被居住户户口簿和暂住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到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其中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二)租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携带户口薄或者房产证带领暂住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自建、自购房屋居住的,由暂住人携带房产证或者住房证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四)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内部或工地现场居住的,由留宿单位登记造册后,统一携带暂住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五)被劳改、劳教的人员经批准回家暂住的,由本人携带劳改、劳教机关证明,在到达居住地二十四小时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六)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行业居住的,按照旅馆业管理有关规定履行旅客住宿登记;

(七)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暂住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登记。

第八条 《暂住证》应根据暂住人申请注明有效期限,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暂住人逾期需要继续暂住的,应重新申领新证。

暂住人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暂住证》遗失、损毁的,应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补领新证。

第九条  领取《暂住证》缴纳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