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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建筑企业申报工伤死亡待遇

建筑业属于高危行业,发生事故较多,所以惠州政府规定,建筑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为建筑工人参加工伤保险,以便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下面梳理了惠州建筑企业申报工伤死亡待遇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

惠州建筑企业申报工伤死亡待遇


【承办机构】:惠州社保局或分局

【办理事项】:申报工伤死亡待遇

【申报时间】:每月20日前

【咨询电话】:12333

申报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发生工伤;

3、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申报资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工伤保险缴费凭证;

5、劳动合同;

6、身份证;

7、死亡医学证明;

8、销户证明;

9、火化证明;

10、支付凭证、工作证等(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提供)。

申报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即可。

【相关问题】

一、建筑工人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参保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回复】:建筑工人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工伤死亡待遇等等。

二、工地一工人不幸摔死,已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申请工伤死亡待遇?

【回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火化证明、劳动合同等资料前往惠州社保机构申报建筑企业工亡待遇即可。

三、已为工地工友申请了工亡待遇,不知什么时候到账?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一般每月20日前申报且资料齐全的,于次月10 日左右将工伤保险待遇划拨到账。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