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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高温补贴通知

这段时间以来,高温天气频现,在露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的工作状态受人关注。很多福建市民都十分关注福建高温补贴的通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目前沿用的高温补贴通知吧!

2017福建高温补贴通知

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3〕239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商务局、商贸局、经贸局)、卫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卫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省直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三、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五、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六、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夏季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高温期间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八、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总工会

  2013年7月10日

一些劳动者拿不到高温津贴

2013年至2015年的高温季节,福建每年都会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劳动者没能拿到高温津贴,这其中包括环卫工人、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快递员等。

记者随机采访了福州市中通快递的一名快递员。他表示,自己每天早上7点从网点出发配送快递,一直忙到晚上8点才收工。由于七八月份是网购旺季,快递员在中午时分也不能休息,顶着烈日配送快件。对于高温津贴,他表示从来没有收到过。

据了解,福州市快递行业仅顺丰和京东的快递员在高温季节会收到每个月200元至300元不等的高温津贴。

除快递行业外,外卖送餐员的高温津贴同样也无法得到保障。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外卖送餐员中,美团外卖送餐员表示在夏季每月能领到200元的高温津贴。而百度外卖送餐员的高温津贴则和送餐数量挂钩,每份餐食包含0.3元高温津贴。据多名百度外卖送餐员透露,虽然高温津贴含在了外送费中,但是有时候每日送餐量只有十几份,因此真正到手的高温津贴数额很少。

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按件计酬”行业的劳动者往往很难领到高温津贴,而且多数人并不知道该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到底谁监管?

福建省目前参照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是201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该通知的会签单位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还有六家省直机构,包括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以及省总工会。

福建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劳动监察部门,各地人社局都开设有针对高温津贴的投诉处理热线,“只要有群众举报高温津贴问题,我们会做到每案必结。”

此外,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高温津贴标准在制定时,明确了适用范围是企业在职职工。由于出租车司机、快递员行业存在多种用工形式,因此,对于没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则难以保障。

记者在福建省总工会获取的一份《省总工会2015年“清凉一夏”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总结》中发现,福建全省县(区)级以上工会在2015年共开支防暑降温慰问资金2466.7万元,检查、走访、慰问了4950家企业,139.51万名职工。

福建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工会作为社会团体,只能通过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对企业进行宣传监督。

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会同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以替代1960年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因此,福建省安监局也被列入七家会签单位之一。

据福建省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处负责人介绍,安监部门主要对企业所采取的防暑降温措施进行检查,而高温津贴的发放则不是自己的监管范围。

此外,记者先后联系了会签单位中的另外四个部门,均得到对高温津贴没有具体监管职责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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