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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凭证可多渠道打印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有了解过一些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吧,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天津住房公积金凭证可多渠道打印相关内容,欢迎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天津住房公积金凭证可多渠道打印

公积金凭证可多渠道打印,市民不用再跑腿真省事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方便市民打印还款计划、还款凭证,推出多种渠道打印服务,市民不用再跑腿到柜台打印了。

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全市各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只要贷款不存在逾期未还的,都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此举可帮助市民达到减少月还款额的目的,减轻还贷压力。

近期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号正式上线。市民可通过微信关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绑定用户后点击“还款计划下载”——“生成还款计划”和“还款凭证下载”——“生成还款凭证”进行打印。此外,市民不用手机,用家庭电脑也很方便。市民用电脑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首页右侧“个人住房资金明细账查询”,注册登录进入后选择“个人还款计划查询”和“个人还款凭证查询”进行查询打印。还有一个简单的方式是,市民可委托单位代打还款凭证。市民可向工作单位申请,由单位到公积金网点登记,然后就可以由单位通过网缴系统、贷款银行、公积金网点代打还款凭证了。

天津公积金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为自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贷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次,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首套房须首付30%房款,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可以首付20%,且有按规定偿还贷款的能力,还要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最后,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当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房屋的购房人暂限于父母与成年直系子女。

住房公积金买房子的流程

1、选房。有的楼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有的则不能。通常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都是楼盘封顶后才开盘销售的楼盘。此外,二手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的。

2、签订存量房合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

3、签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里可以附带一个资金监管条款,这要房屋买卖双方一起找银行签订,属于三方协议)。

4、支付首付款(可以先支付到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里,房屋过户后,卖方才能从银行拿到钱,房屋不过户,卖方拿不到钱)。

5、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6、过户,过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放贷款,同时开始每月从你公积金帐号里扣钱。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租房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还贷提取条件

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凭证。

2、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需提供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二)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三)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5、职工离休: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

6、职工退休: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职证及复印件。

7、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和天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复印件。

8、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9、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

10、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复印件。

11、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2、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

13、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

1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

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贷款流程

1.一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

(3)承办的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

(4)承办的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6)承办的银行放贷;

(7)购房者还款;

(8)清户。

2.二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

(3)市资金中心受理审批;

(4)交易过户;

(5)签订合同;

(6)办理抵押;

(7)发放贷款;

(8)按月还款;

(9)结清贷款;

(10)注销抵押。

更多信息请点击:天津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

3.商贷转公基金贷款:

天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4.保障房等其他类贷款:

天津公积金保障房等其他类贷款(汇总)

天津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贷款额度

①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②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③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④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贷款最长期限均不发生变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贷款还款

1.正常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

(2)贷款发放1年以上5年之内打算提前还款:等额本金(利息逐月降低)还款法

(3)贷款发放5年之后才打算提前还款:等额本息(利息每月相同)还款法

更多信息请点击: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

2.提前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分为一次性提前还款和部分提前还款。

(1)一次性提前还款: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借款人的要求以及银行规定为借款人办理;

(2)提前部分还款:借款人直接通过电话语音系统自动设置部分提前还款金额。

关于天津公积金的问题

第1问: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员工住房问题,每个月按照员工的工资比例,付出一部分钱,单独存到该员工的独立账户(专门用来缴纳公积金的账户),员工也从工资里扣除同等的钱,一并存到这个账户。

但是,公积金账户虽然是自己的,却并不像我们日常用的个人银行账户一样,能够随时的存取。它是按月缴存,并只有当个人要买房、租房或装修时,且能够提供出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后,方可申请提取出来。否则,就要等到退休后一次性全部取出。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

1、缴存公积金,可以增加你的个人收入。因为公积金是个人缴存部分,单位缴存部分,全部入个人账户,属个人财产。

2、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缴交公积金部分收入可以免税。

3、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低息的公积金贷款。

第2问:住房公积金怎么支取?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第3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

(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第4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

从2008年12月23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51%调整为3.33%,五年期以上从4.05%调整为3.87%。

第5问: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6问: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

1、借款人自行办理

第一步贷款咨询

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所购房屋估价报告书;

(3)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4)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卖方开户存折;

(6)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六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步按月还款

贷款发放后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八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7问: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之委托中介办理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人直接向中介公司(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营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易家易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武汉市住房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华明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并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同自办办理资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并提供阶段性担保承诺函;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第四步贷款发放

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公积金中心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收件单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存款账户内。

第五步办理抵押

中介公司为借款人继续办理房屋两证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第六步按月还款

贷款发放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8问:单位未按时缴存,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如果由于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造成申请贷款的职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职工就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我们也考虑到,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各种各样原因,绝大多数职工是无辜的。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对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该单位职工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采取了两种弥补的措施:

(1)只要单位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如果单位无力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就申请贷款的职工进行个案处理。只要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该职工个人补缴欠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并提供与贷款额度相等的保证金,同时制定出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该职工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第9问:在外地购房时能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外地购房是不能享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以所购住房予以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债权实现的制度。由于抵押物在外地,对抵押物的监管难以实现,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所以,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10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几种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采取按月偿还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或等额本金法还款,但一经签订借款合同,不允许更改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额相等,每月偿还本金额先少后多、偿还利息额先多后少,适用于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者。

2、等额本金法:又名利随本清法。每月还款额中的偿还本金额相等,偿还利息额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月还款额逐月递减,适用于还贷前期资金不太紧张的借款者。

第11问: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作首付吗?

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是新购房,首付款只能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途径来解决,并在缴付首付款购房后,才能按规定提取公积金。

第12问:原来是商贷,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怎么转?

可以。

第一步咨询受理

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第13问: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保障型贷款,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贷款,因此利率相比商业贷款更低,对贷款申请者的门槛要求更低。而商业贷款是以赢利为目的,由商业银行审核发放,相对公积金贷款而言,它的利率要高许多。

第14问:如果已经办理商贷,可以转为商贷和公积金的组合贷款吗?

不能。但是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

许多地方规定,买房一次性付款后,半年内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当然,也可采取公积金冲还贷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次性还款法和间断还款法。)。如直接用于贷款扣款,公积金冲还贷款后几个月之内自己可不用再还贷款,这样每月的还款额就可以相应减少,其中自然可以少付一部分贷款利息,从而减少贷款支出。

第15问: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正常还款一年后,若想部分提前还款,携带主贷人身份证、最近一期对账单、还款账户(并存入现金)、原借款合同等前去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根据各贷款银行要求不同,客户可以按照银行邮寄的对账单上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电话或者书面提出预约申请,直接办理或按照预约时间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

第16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怎样偿还?

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用于归还贷款。在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并由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在正常还款以后办理。

第17问:什么是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两者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补充住房公积金属于非强制性缴纳的社会保障项目。企业根据自身的业绩和管理需要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替员工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区别主要有: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2、从缴存范围来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限制,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7%,其缴存额有上下限的限制,而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第18问: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签合同

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单独签订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保证责任等,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第19问: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个贷本息,目前不必支付违约金。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按日计息,以放款日为计息起点。

(1)部分提前还款:受托银行应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方可接受其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与之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并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补充条款,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市中心。借款人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受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部分提前还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归还方式归还,受托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

(2)全部提前结清: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时间限制。借款人应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受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回。

第20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可以变更吗?如何操作?

因借款人离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借款人的,可以变更借款人。由新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